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是建筑行业所要必须遵循的规范。只有符合这个规范,才能够保障建筑工程的合法以及质量保证。那么,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具体内容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有哪些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0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年版)JGJ 130—2001;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 65—8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0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 88—9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93;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 147—200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06
  
  《安全帽》(GB2811-1989)
  
  《安全带》(GB6095-85)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
  
  《密目式安全网》(GB16909-1997)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6)
  
  《施工升降机》(GB/T10054-2005)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1993)
  
  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1990)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1994)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安全标志(GB2894-1996)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1996)
  
  安全色(GB2893-200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资质证书,注册类
  
  一、二级建筑师;一、二级建造师(房建 市政 机电 公路 民航 );注册监理师;注册造价师(建设部、水利、交通);一、二级结构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航道、水利水电);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给排水、动力);注册电气(供配电、发输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环评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物业管理师
  
  资质证书,职称类
  
  暖通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电气自动化,造价工程师,照明工程师,岩土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概预算,土木工程师,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师 ,园林工程师,市政工程师,设备安装,化工工程师,弱电工程师,总图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机电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热能动力,路桥工程师,环境艺术,爆破工程师,测量工程师,通信工程师,电力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工民建工程师,环境测评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室内设计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防护防化工程师等专业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主要是一些国标规范,如果想要从事建筑工程方面的工作,可以考虑一下注册类或者职称类的考试等,比如一、二级结构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等,来获取专业的证书和称号


·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工程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工程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在进行工程的过程中,如果想要改变一下合同中约定的价格,需要一定的方法才可以,因为在工程开始时都会对价格作出明文规定,但遇上一些特殊情况,还是有方法更改的。变更合同价款按哪些方法进行?工程变更的程序是什么?这些问题我们都会为您解答...


·企业拆迁职工如何补偿?
      企业拆迁职工如何补偿? 新劳动法企业拆迁对员工补偿如何规定的 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上班期间入厕摔倒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入厕摔倒算不算工伤工作期间上厕所摔伤属于工伤,在工作时间上厕所,其实质也与上下班途中的情形无异,只不过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比较普遍,而工作时间上厕所摔伤较为特殊而已。故上下班途中与上厕所,它们与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一样,共同构成在工作时间、工作...


·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
      工伤鉴定是职工在遭遇工伤以后必须经历的一项程序,工伤鉴定结果对于工伤赔偿金额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很多职工在受到工伤以后十分着急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呢?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退的说明有哪些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退的说明有哪些 一、劳动法对于员工辞退的说明有哪些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


·到劳动局如何做工伤鉴定?
      在进行一些高危或对人体有害的工作出事故时,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就是工伤的等级,工伤鉴定需要到规定的有资格的部门方可进行鉴定,例如劳动局等单位,那么劳动者到劳动局如何做工伤鉴定才有效呢? 一、办理机构 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


·过了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过了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中国劳动合同法工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国劳动合同法工龄的规定是怎样的?工龄的规定具体如下:1、工龄超过一定期限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会被认定为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


·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去分配,有哪些规定
      如果职工在工作中死亡的话,经认定属于工亡的,则就要对死亡职工的家属作出赔偿,也就是作出工伤死亡赔偿金,那么这个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去分配呢?毕竟死者的家属那么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去分配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供养亲...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与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是出于弱势地位的。为了防止单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对劳动者的权益是做出了较多保护的。其中一个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下面我们带来相关法律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了解。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一、就业年龄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求职的过程中,基本上实行的是合同制,那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求职的过程中,基本上实行的是合同制,那么在实践过程中,假如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约,那对劳动者来说有什么利弊呢?今天我们就”劳动合同续约的政策““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利与弊”等等问题进行相关的介绍。 一、相关政策要求: 1、 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