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中私闯民宅打人怎么判刑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刑法中私闯民宅打人怎么判刑
  
  一、刑法中私闯民宅打人怎么判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私闯民宅之后还有打人行为的,此时要看伤者的伤情,是否构成法医鉴定的轻伤,或者轻伤以上。如果构成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的,属于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的,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处罚:
  
  1、应当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事实上,我们也得根据受害者被打的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等这些因素来分析法院的量刑标准,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本身也不是特别的精确,所以说,如果被数罪并罚的话,数罪并罚所执行的最终的刑期也很难确定。
  
  


·是否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属于犯罪?
      是否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属于犯罪? 在生活中会有许多个人捡到他人遗忘物的情形。遗忘物是物品主人遗忘在某处的物品,失主很有可能会随时回来取走,但有些人在发现他人的遗忘物之后将其顺手拿走,同时也没有通知失主,没有归还物品的意愿,那是否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属于犯罪?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是: (一)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一千千克; (二)醋酸酐、三...


·间接正犯属不属于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属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行为。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是针对直接正犯而言的,间接正犯是正犯的一种,“正犯之概念,从广义言,系以刑法分则各本条所定之构成要件为其法的根据,凡实施犯罪之行为者,皆为正...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可否缓刑
      一、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可否缓刑 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认为不再适用缓刑的理由是: (1)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


·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的法律世界里,无论是专业的法律人士,还是普通的受法律管辖和约束的民众,都知道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最主要的两部法律是《刑法》和《民法通则》,但也经常会出现一件案件既涉及到刑法,又涉及到民法。我们管这叫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刑事诉讼...


·故意伤害至死罪如何进行量刑?
      故意伤害至死罪如何进行量刑?故意伤害至死罪的量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因为虽然说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它是一种伤害的故意,并不是杀人的故意,但是已经造成了这样的一种死亡的严重后果,必须严惩,这样的话才能够符合罪刑法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


·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条件会有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这里造成...


·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刑法》第412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有什么规定?
      在刑事审判的过程中用来判定事实的证据中还包含着关于证人的言辞,但是证人始终没有其他证据一般具有严格的客观性,所以刑诉法中就为证人设立了专章的规定来规范现实中的证人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有什么规定?一、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有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多少时间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多少时间?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09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有三种:(一)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二)延长一至四日。即在...


·绑架罪能判几年,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罪在刑法中是一个很重的罪名,最高刑为死刑。在我国,最高刑能量刑到死刑的只有寥寥数种罪名而已。所以,正确认识与理解绑架罪很有必要。本文就“绑架罪的认定”与“绑架罪判刑”的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认定绑架罪 1、客观方面: (1)表现为使用暴力、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