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合同的重要性注意点有哪些内容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签订合同的重要性注意点有哪些内容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
  劳动合同,又叫劳动契约。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形成了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劳动者选择职业,有了择业的主动权;
  2、有利于劳动者增强竞争意识,促进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全面提高素质;
  3、在劳动合同中写入了劳动者的权利,其正当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
  二、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4、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5、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6、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因此,以劳动合同为例,签订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签订合同能够在法律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督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达成,已经在履行完成以后双方通过合同交换得到的资源或者服务。存在交易就要签订合同,否则会有很大的法律风险。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签订合同的重要性的内容。


·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约定最高是多少?
       一、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约定最高是多少? 在合同违约金中,数额幅度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遵循以下几点: 1、约定违约金。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


·仪器无偿赠与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仪器无偿赠与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将其所有的×...


·合同违约金包括哪几种
      合同违约金包括哪几种 一、合同违约金包括哪几种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固定比率,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例幅度,具体比率由当...


·保证合同是否适合诉讼时效中断?
      保证合同是否适合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合同是适用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


·合同中违约金的认定过高标准是什么?
       一、合同中违约金的认定过高标准是什么?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诺成合同,就一方做出了赠与的表示后,另一方要做出接受赠与的表示,那么合同才能成立。生活中常见的赠与合同纠纷主要就是,做出了赠与表示后赠与人突然不履行赠与合同了,这样是否可以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赠...


·如何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如何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有着其强大的法律约束力,但是关于这种约束力是否执行,合同的有效性,是其的充要条件。那么遇到无效合同我们又该如何追究赔偿责任呢?下面请听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怎么追究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


·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
      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 一、法律规定无期限合同能辞退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后,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的,例如劳动者有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未履行可以起诉合同无效吗
      合同未履行可以起诉合同无效吗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当事人是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但是,如果合同一开始就没有履行,当事人还可以起诉合同无效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面做了详细的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合同未履行,可以起诉合同无效吗 我国《合同法》第5...


·一、出租人锁门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一、出租人锁门解除合同怎么赔偿?如果是因为出租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出租人是要赔偿承租人的损失的。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按违约金收取,当事人约定定金的按定金收取,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承租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


·签了长期合同被毁约怎么赔偿
      签了长期合同被毁约怎么赔偿?签了长期合同被毁约的赔偿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