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追讨借款应注意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追讨借款应注意什么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自然人之间借款时,一般会口头约定还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条时,有时会将还款期限写明,有时则不会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个人之间借款的不规范往往导致追债难的问题,那么,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相信在阅读了下文后,您就都明白了。
  一、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
  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普通时效,即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之日(指借条上写明的归还日期,或者前一次催要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两年的,即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便不会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出借人通常是以口头或电话方式催要,一般都不会注意保留曾催要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这样在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时,往往会因为借款已经超过诉讼而得不到偿还。
  二、追讨借款应注意什么
  借款到期后,出借人一定要在两年内及时催要,且以后每次催要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年。在催要时尽量出具书面的催款资料,并让借款人在资料上签字确认,或者采用录音的方式保留催要的证据,数额较大时也可选择公证方式保留证据,这样享有的债权才不会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还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如果有了公证的还款协议,一旦到期,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债权人追讨借款有什么风险?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而在实际追讨借款的时候,债权人也是要掌握一定的方式方法的,千万不能通过一些暴力的手段来讨债,这样即使能追回欠款,自己也有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而要是不清楚怎么追债的话,建议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进行处理。


·公司债券计算利息该怎么算
      公司债券计算利息该怎么算 一、怎样计算债券利息? 企业发行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其计提依据是债券面值和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公式为: 每期应计债券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债券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时间 二、怎样计算票据到期日? 票据到期日的计算分两种情形: 1、约定在若...


·私募债的优缺点分别是什么
      私募债的优缺点分别是什么私募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高收益债券,一般都是低信用级别的公司发行的。如果你想知道私募债的优缺点以及其他私募债的相关知识,就马上跟着我们的我们一起阅读该文吧,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的!一、私募债优点1、发行成本低。2、对发债机构资格认定标准较低。3、可不需要提供...


·借条没写钱用途受保护么
      借条没写钱用途受保护么借条没写借款用途一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二、借条的基本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转让,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


·债权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债权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一、债权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 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


·欠债不还找不到人在线咨询 > 欠钱不还人找不到怎么办
      欠债不还找不到人 欠钱不还人找不到怎么办 一、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


·继承的遗产需要偿还债务吗?
      继承的遗产需要偿还债务吗?继承的遗产需要偿还债务,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作为各位股民来说,相信在生活当中对于股票市场是有着五味杂陈的感觉的。其实本来您将自己的闲钱用来投资股票或者债券等这些都是可以的,因为我国的股票在运行的时候也有着相关的法规来进行控制,如果欺诈发行股票的话,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认定是怎...


·民间借贷被跑路怎么办
      起诉吧。1、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的内容是什么?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只要说明清楚即可。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


·不能税前扣除的罚金罚款是什么样的?
      不能税前扣除的罚金罚款是什么样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税前扣除。行政性罚款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和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对行为人采取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