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 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
   一、总则
  1、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铁道部与沿线省(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客运专线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谈纪要》(以下简称省部纪要)和依据省部纪要签订的《征地拆迁实施协议》(以下简称实施协议);紧紧依靠当地各级人民政府支持,依法保护铁路建设和沿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新的建设理念,为建设好一流的铁路客运专线,努力创造和谐的外部建设环境。
  2、为规范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协调工作和征地拆迁行为,建立分层次、全方位的建设协调机制,依法、有序、快速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建设协调的职责分工
  1、建设协调工作实行分层协调、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
  2、各参建单位及全体参建职工必须顾全大局、服从协调、步调一致,共同搞好路地协调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遵纪守法,文明施工;自觉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和生活习惯,紧紧依靠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路地共建活动,创造和谐的铁路建设外部环境。
   三、征地拆迁的办理原则
  1、铁路客运专线铁路建设的征地拆迁由沿线省(市)人民政府负责统征统迁并承担相关费用;或由客专公司依据省部纪要给予适当补助,沿线省(市)人民政府包干统征统迁;或部省按相应的出资比例出资后,由客专公司负责组织征地拆迁的实施工作。
  2、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用地包括铁路正、站线及其配套设施(含“四电”)等建设工程的永久用地和取弃土用地,用地范围及数量以施工用地图(含变更设计)为依据,经勘测定界后,由参建施工单位依据施工组织安排及时督促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征用划拨。
  3、铁路客运专线用地范围内需要拆迁的所有建(构)筑物,经路地双方共同详细调查,确认类别、数量后,由施工单位督促地方主管部门组织按期拆除。对特殊拆迁项目,由客专公司向所在省(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汇报,会同有关各方以现场办公的方式,按照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协商办理。
  4、站后及“四电”工程用地,由所在标段土建施工单位负责统一办理,一次完成。变更设计增加的零星用地,必须提交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方能办理补征手续。
   四、征地拆迁的实施职责
  1、客专公司严格按省部纪要和实施协议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参建施工单位必须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与铁路客运专线用地有关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办理承建标段内征地拆迁的具体事宜。
  3、参建设计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
  4、参建的监理单位,应对征地拆迁工作实施监督,对完成的征地拆迁数量进行核查。
   五、征地拆迁的现场操作
  1、参建施工单位要依据施工用地图,按照铁路区间、站场 用地,改移工程用地,取弃土用地,以行政村为单位填写《铁路征用土地界桩表》并签章;配合或组织各方及时 完成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建(构)筑物的清点 丈量,房屋面积以房产证登记面积确认,其他合法建(构)筑物实地丈量;确认后,按不同权属人填写《铁路建设用地、青苗及拆迁建筑物补偿清册》并签章。与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村委会、被征地拆迁人、设计单位共同签章确认。
  2、参建施工单位和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方共同确认的表,整理汇总用地、拆迁数量,填写《统征用地数量汇总表》(建协表—2)和《统迁建(构)筑物数量汇总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报客专公司,经核对后报省(市)主管部门,作为征地、拆迁费用或补助费用的结算依据。
  3、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用地范围勘界确定后,参建施工单位应迅速组织现场详细调查,认真填写《拆迁厂矿企事业单位数量汇总表》、《线路用地范围沟渠路水管塘调查表》报客专公司。
  4、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用地经批准后,参建施工单位应督促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办理铁路建设用地划拨通知并依法进行公告;拆除用地界内的建(构)筑物并划拨土地;划拨后的土地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和看护,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已征用土地范围内进行各类建设。
  5、按照施工图现场核对完善的规定,参建施工单位取弃土用地使用前必须进行现场核对完善,填报《取弃土场用地核对完善汇总表》。取弃土用地尽量避免占用良田好土,禁止在有地质隐患的区域和主要行洪沟槽弃碴(土),取弃土用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进行建筑物、管线设施拆迁和道路等工程改移。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平整恢复,经地方环保、水保、征地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共同验收后,办理移交手续。
  6、改移工程用地纳入工程本身办理移交,相关移交手续纳入地亩竣工文件。
  7、地亩竣工文件,由参建施工单位依据铁道部土地管理局《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实施办法》(土办[2002]1号)的规定进行编制,填制好表,按县(市、区)为单位编制组卷,并负责向客专公司移交。
  8、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由客专公司向县(市、区)国土管理部门申报,有关设计、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六、临时用地的具体办理
  1、用于施工生产、生活的设施及便道等临时工程用地,参建施工单位要本着科学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 则,坚持不用或少用耕地。由施工单位统筹规划,与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使用期限明确、费用合理、环保措施可行的“临时租用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2、按规定签订的“临时租用协议书”,报县(市、区)国 土部门批准后方能使用。按协议及时支付费用,使用完毕,尽早 按规定办理结案、移交手续。
   七、征地拆迁计划及拨款
  1、参建施工单位依据全线施工组织设计,向标段所在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提报征地拆迁进度计划,并抄报客专公司。
  2、客专公司根据全线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施工单位上报的征地拆迁进度需求计划,审核汇总后,报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核备。
  3、参建施工单位按月填报《统征统迁完成数量统计表》(建协表—7),客专公司汇总后,按已完成的征地拆迁数量和实施协议确定的补偿(或补助)标准,办理费用确认或计价、拨款手续。由客专公司负责拨付的补偿(或补助)费用,拨付到97%时暂停付款,待征地拆迁工作全部完成并出具结案表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一次结清余款。
  4、征地拆迁手续费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客专公司依据《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按各标段实际完成的征地数量核定,办理计价后向有关单位拨付。
  5、客专公司对征地拆迁费用使用情况要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将征地拆迁费用一并纳入概算投资受控范围。
   八、三电迁改的现场实施
  1、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三电”迁改工程,通过招标选择迁改单位。中标迁改单位按《“三电”迁改工程承发包合同》组织实施完成。
  2、“三电”迁改承包单位应与被迁改产权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加强联系,并根据客专公司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标段工期优化要求,每季度编制迁改计划上报客专公司核备,并及时完成迁改工作,确保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顺利进行。
  3、参建的设计和土建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三电”迁改单位进行迁改项目调查,及时提供“三电”迁改工程所需的有关资料(线路位置、征地范围、准确里程、标高等),确保一次迁改到位。迁改单位在现场调查完成后,应填写《“三电”迁改工程量调查汇总表》(建协表—4)报客专公司。迁改完成的工点,土建施工单位应给予确认。
  4、“三电”迁改工程施工与土建工程施工相互影响时,应相互协商处理,不得推诿并延误工期。协商不成的,报客专公司协调解决。
  5、客专公司依据季度迁改计划和迁改合同,预支工程款。对已完成的迁改项目,凭原产权单位验收交接手续和土建施工单位的确认手续,审核办理验工计价。
  6、迁改后的“三电”线路跨越铁路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铁路验交要求。否则,由迁改单位负责返工。
  以上就是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铁路客运专线征地拆迁工作按照国家法规,征拆协调过程中,不断地沟通,依法维护好铁路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创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


·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 一、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
      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 一、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 结婚半年离婚了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退回聘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 劳动用工合同其实也就是指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必须要签订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签订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的形式来签订的话,则此时单位需要承担不利的责任。但是这个劳动合同书该怎么写呢?本站我们提供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


·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的条件是什么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劳动者工作期间的扭伤脚算工伤么
      劳动者工作期间的扭伤脚算工伤么 一、劳动者工作期间的扭伤脚算工伤么 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是算工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


·加班费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加班费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1、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2、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仲裁时效从离职之日开始计算,除非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3、综上,如果劳动者在离职之后一年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所有加班工资,除非劳动者者已经收到...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标准是什么?(1)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如实行月工资制的,超过20天仍不发放工资...


·上户口劳动合同可以用工作证明吗?
      上户口劳动合同可以用工作证明吗? 迁户口工作证明不可以用劳动合同代替,两者是不同的两份概念,不能代替。工作证明是通常是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关系的证明,是用于确定劳动双方的义务和权利的。 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办...


·建筑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不仅关系到工程的使用寿命,还直接关系到业
      建筑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不仅关系到工程的使用寿命,还直接关系到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除了施工单位自己要提高质量管理外,监理单位也会在施工过程中发挥作用,另外,政府还会派出质量监督机构,针对一些大型工程进行验收。那么湖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内容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的回答。 一、湖...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劳动者严重的违反用人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的话要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的予以告知,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同意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


·广东工伤认定的管辖申请需要有什么条件和情形?
      广东是许多农民工离乡背井打工谋生的地区,工程分包转包多机会多,但同时也是容易出现工伤事故的地区,而在法律法规的认定中关于类似广东工伤认定的管辖里申请认定需要什么条件、受理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如果对结论不服需要如何处理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 一、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工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