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进行区分,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但双方如果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是无效的。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此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的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贵重生活用品等。6、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认定个人债务的几种情形:第一,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此无异议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对此有异议的并能证明此债务为一方与债权人的个人债务的,则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第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有异议但无证据证明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时,一方应当证明举债的原因,如果能证明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的,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究竟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根据债务的性质、形式、范围及负债的原因、去向等因素进行判断。因是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出借人能够证明负债所得的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或夫妻另一方事后对债务予以追认的除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夫妻一方举债借款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性质为前提条件。我国法律上明确对债务的分隔提出了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一方债务一方承担的原则,所以在离婚债务分割中,对于个人债务的认定就显得至关重要,特别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上,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借款人有哪些义务 打债务纠纷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般情况下,借款的双方会在借款协议中约定借款人的义务。而即便是双方没有对此作出约定,法律也作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借款方究竟有哪些义务呢?如果借款方不履行这些义务,那作为债权人,您可以通过诉讼去追究对方的责任,那打债务纠纷官司一般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发包人承包人谁是债权人债务人 一、发包人承包人互为债权人债务人 1、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 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合同法》关于合...


·妻子欠债丈夫起诉离婚怎么办?
      妻子欠债丈夫起诉离婚怎么办?妻子欠债丈夫起诉离婚时该债务丈夫也是需要承担的。如果男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男方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的,女方起诉离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国家在有关问题的处理上有着详细的约束,...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怎么处理1、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约定,如下:(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3)在债权债务...


·小卖店食品过期要罚款吗
      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若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免予处罚。一是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二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是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免于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


·借款时保证合同怎么生效
      借款时保证合同怎么生效当事人在借款的时候,可能会与出借人单独签订一份保证合同,而其中就会用自己价值比较高的财产,如房产、汽车作为抵押。那这个借款时保证合同是怎么生效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借款时保证合同怎么生效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协议书 甲方:电话: 住址: 乙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丙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丁方:电话: 住址: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 万元。 二...


·五年前的借条还有效吗?
      五年前的借条还有效吗?有效,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


·离婚隐瞒银行存款的处理对策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财产的话,那此时需要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处理。而实践中,有的人为了给自己争取更多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隐瞒自己的银行存款。那面对这种离婚隐瞒银行存款的情况,此时有怎样的处理对此可供另一方选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隐瞒银行存款的处理对策 隐...


·支付宝借条怎么用
      支付宝借条怎么用以前借钱需要当面写欠条,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即使不是当面也可以借钱,只要通过支付宝就可以了。而且通过支付宝借钱还有支付宝借条。那么您知道支付宝借条怎么用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支付宝借条的用法。一、支付宝借条怎么用1、支付宝更新到9.0后就会有朋友这一项,点击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