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被开除有补偿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员工被开除有补偿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延续以上规定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作出了一些新规定:增加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基础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原因是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行为,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规定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一则可以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二则可以防止用人单位故意违法,逼迫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规避支付经济补偿。二、终止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规定劳动合同因下列情形而终止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2、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订立短期劳动合同并终止于订立长期劳动合同并解除相比,可以减少解雇成本。增加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消除用人单位减少解雇成本的动机,以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长期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增加规定了向高收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限额。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避免过于加重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同时合理调节高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即使是由用人单位开除职工,也不代表一定需要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而要是发现单位开除职工的理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时属于违法开除,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此时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碰瓷要误工费
      碰瓷要误工费 民警提醒广大车主,遇到类似“碰瓷”的现场,最好还是拨打交管部门的电话,由交警来处理 医疗费医疗费=挂号费 检查费 化验费 手术费 治疗费 住院费 医药费 其它费用 二、 误工费 1、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收入(元/天...


·劳动合同备案对象
      劳动合同备案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使用的各类劳动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员除外) 二、劳动合同备案时间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


·劳动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欺诈是一种故意的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欺诈...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权确定的依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


·一、怀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一、怀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享受的待遇是什么?怀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享受的待遇是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1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五...


·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
      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一、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1、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劳动者的出勤、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况计算;2、月计薪日为21.75天,比如某员工工资2500元,满勤24天,员工上班21天,则当月工资为2500/21.75乘21=2413.79元;3、法律依据《关于职...


·入职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的进一步补充和修订
      入职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的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与用人单位有冲突或者矛盾的时候,而劳动合同中对此又没有相关的说明,那么,此时签订一份合同补充协议就显得尤为必要了。下面我们将入职合同补充协议范本,分享与您。 入职合同补充协议...


·有关劳动合同法解雇的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依照劳动合同才能成立的,既然有聘用,那么也相对应有解雇。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有关劳动合同法解雇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辞退)...


·调整工作地点需兼顾合理性、合法性
      调整工作地点需兼顾合理性、合法性 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此,原则上变更工作地点,应当经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但同时不能因此完全否定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但不得滥用权力损害劳动者利益。用人单位合法的...


·如果手腕骨折工伤评几级伤残?
      如果手腕骨折工伤评几级伤残? 《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十级里的第十四条规定: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二、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赔偿都要做伤残鉴定,以伤残等级赔偿!)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内容 建筑工程是很重要的工程,其
      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内容 建筑工程是很重要的工程,其工作量大,危险度高,受到很多相关政策以及法律的监管。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很多,包括工程的进度,施工的合法性,以及相应的风险防范。那么建筑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包含哪些内容?以下就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以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