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登记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办理登记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办理登记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二)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二、到哪个部门登记离婚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简单来说,登记离婚的手续主要就有三步,分别是申请、审查以及登记。虽然登记离婚条件要求不是那么的严格,但总归是需要当事人具备了条件之后,经过审查最终才会予以登记离婚,而夫妻之间也才会解除婚姻关系。当然,要是经过审查发现并不符合登记离婚的要求,这种情况下就不予登记离婚,但与此同时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具体原因。
  
  


·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


·现在离婚抚养费判多少?
      社会离婚率逐步增高,但是离婚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不幸的,对于孩子来说更为不幸,为了减轻对家庭对孩子的伤害,夫妻双方应该处理好各种问题,不仅包括财产分配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现在离婚抚养费判多少?让我们为您解答。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


·刑事国家赔偿时效多久,国家赔偿新规定更改了什么
      如果我们的权益受到国家机关的侵犯,我们就可以要求申请国家赔偿,对自身的损失进行赔偿,国家赔偿出现在我们视野中已经有非常长的时间,可是还有许多人至今不知道国家赔偿,受到侵犯也不去处理,后来知道之后想要申请国家赔偿却不知道有没有过诉讼的时间,那对于我们来说刑事国家赔偿时效是多久呢? ...


·国家赔偿法中的原则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指国家支付赔偿金赔偿受害人损失时适用的标准。由于国家侵权损害的类型多种多样,损害造成的结果也各不相同,设定一个计算标准显得特别重要。但是如何确定赔偿的标准,却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纵观世界各国,在赔偿标准上大致奉行三种不同的...


·结婚五年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结婚五年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结婚五年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在法律上后妈有义务抚养孩子吗?
      在法律上后妈有义务抚养孩子吗?通常在自己的亲生父母离婚之后,可能双方又会各自组建家庭,此时孩子就有可能同时有两个“爸爸”和“妈妈”,其中就有后爸和后妈,其中后爸和后妈是基于婚姻关系而在照顾继子女,那在法律上后妈有义务抚养孩子吗?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在法律上后妈有义务抚养...


·一、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理由有哪些?
      一、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理由有哪些?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故,要求增加抚养费大...


·离婚两孩子抚养权能否共同拥有?
      离婚两孩子抚养权能否共同拥有?离婚两孩子抚养权能共同拥有,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双方当事人能够这样做出约定,协商的话都是可以的,法律当中并没有明确的予以禁止,比如说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为了孩子的教育问题的话,即使离婚了还是和孩子共同居住的。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抚养子女的做法,在司法...


·如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无疑是最为简单,也是最省时间的一种方式,故而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也是较为常见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如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先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有没有
      先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有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和谁主动提出离婚没有多大关系。通常,夫妻离婚对于还知道抚养权,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争取孩子抚养权,就要能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由此可见,即使是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也是可能...


·准备提起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条件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有国家机关人员出现了误抓或者误判等的情况,侵犯了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是可以向国家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实上,国家机关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有时候也难免会发生错误,那么准备提起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看看对你是否有帮助。 一、准备提起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