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报验流程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建筑工程施工报验流程 一、开工前
  (一)开工报告报验申请表
  1、单位(子单位)工程概况表1#、2#、10.11#及地下车库(4份) B1004
  2、开工报告1#、2#、10.11#及地下车库(4份) B1001
  (二)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后附04-B 1008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批表)
  后附 施工组织设计
  (三)单位资格报审表
  1、单位资质材料
  2、单位项目人员配备
  (四)管理人员证件报验申请表
  1、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新增人员名单(1份)
  2、新增人员证件(新增几人几份)
   二 、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1份) A1001
  2、开挖平面示意图(1份) 自己画图
   三、地基验槽(地基验槽和开挖在一块)
  1、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A1001
  2、地基验槽记录C1106
  3、基坑开挖平面图
  4、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地基验槽验收记录 04-B 1060 需盖公章 后附地基处理记录老表非软件表
   三、地基验槽(单独做)
  1、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地基验槽验收记录(1份)04-B 1060 需盖公章 后附地基处理记录老表非软件表
  2、地基验槽记录(1份)
  3、附图(1份)
   四、灰土垫层(低层)/基础垫层 (高层) / 砂石垫层
  1、灰土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1份) A1011
  2、土与灰土地基(垫层)回填现场试验记录(1份) C1101
  3、分层回填现场抽样试验点位示意图(1份) C1104
  4、灰土工程隐蔽验收记录(1份)04-B 1023 (施工单位自查记录如:3:7灰土,经自检合格。)
  5、灰土击实试验报告(1份)
  6、级配砂石隐蔽验收记录(1份)级配砂石现场试验记录(1份) 补充:塔吊的灰土垫层工作
  1.灰土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1份)A1011 2.灰土工程隐蔽验收记录(1份) 04-B 1023
   五、砌体报验申请表(电梯基坑及基础筏板外侧砖胎膜)
  1、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1份)
  2、砖砌体质量控制施工记录(1份)
   六、地下防水(基础防水/地下室外墙防水)
  1、卷材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1份)A1035
  2、中间交接检验记录(1份)B1024
  3、地下防水工程隐蔽(1份)04-B 1023
   七、砌体(基坑及基础筏板外侧砖胎膜相当于模板)/(填充墙砌体)
  1、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1份)
  2、砖砌体质量控制施工记录(1份)
   八、施工放线
  (地基与基础) (主体)1、施工放线控制网记录(1份)
  1、施工放线控制网记录(1份) 2、施工放线验收记录(1份
  2、施工放线验收记录(1份) 3、多层高层的各层放线测量记录(1份)
  3、附图(1份) 4、附图(1份)
   九、墙体节能工程 (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根据设计定
  1、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1份)
  2、墙体节能工程隐蔽验收记录(1份)
  当砌体部分一般采用保温板后贴资料:如几层外墙外保温后贴
  1、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1份)
  2、墙体节能工程隐蔽验收记录(1份)
  3、中间交接检验记录(1份)
   十、钢筋
  1、钢筋加工过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1份)
  2、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1份)
  3、钢筋工程隐蔽验收记录(1份)
  4、中间交接检查记录(1份)
   十一、模板安装
  1、模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1份)
  2、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施工记录(1份)
  3、中间交接检验记录(1份)
   十二、模板拆除
  1、模板拆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1份)
  2、现浇结构外观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1份)
  3、现浇混凝土模板拆除施工记录(1份)
  4、砼抗压强度检验报告(1份)(顶板、梁需要附报告)
   十三、钢筋电渣压力焊
  1、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份)
  2、钢材焊接实验报告(1份)
   十四、混凝土
  1、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1份)
  2、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1份)
  3、混凝土浇筑申请表(1份)
  综上可知,报验流程贯穿施工全程,整个流程体现出了严密的逻辑,严格的要求,杜绝了人为的主观性,加强了部门间协调工作,强化了相互监督。报验与施工同时进行,既是对施工的记录,又是把取得的成就记录成文,形成一份份文件,从施工中来,落实到施工中去。详细完善的报验,相当于给工程上了保险,交付时更让人放心,更容易获得甲方的认可。以上就是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报验流程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务派遣
      如果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务派遣,那么是可以转正的。但是这种情况的转正和一般的劳动关系转正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以下举两个例子,方便看官理解。首先,例如:周某去A公司挂职实习,然后A公司就给周某安排工作。工作内容是到B公司工作,工作期限是6个月左右,工作期限是详细说明,就说直到另有通知为止...


·施工安全高空坠物责任险是什么
      一,施工安全高空坠物责任险是什么高空坠物险是指因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给予理赔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在被保险房屋所属的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因无法确定肇事者,在受害者对该楼宇所有或部分相关住户提起...


·辞退员工没签合同要补钱吗?
      辞退员工没签合同要补钱吗? 一、辞退员工没签合同要补钱吗? 没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辞退员工是需要补偿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劳动合同保护商业秘密条款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劳动保护法和劳动合同法不只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劳动者违反劳动法以及合同法,用工单位有权开除解雇员工,如果造成企业单位严重的经济损失,那么劳动者还可能赔偿损失等;同样,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合同法,也应该赔偿劳动者相关权益和有...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是否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是否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显然是属于招摇撞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建筑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近几年来,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农民工讨薪或农民工因工受伤却无法得到赔偿的报导。造成这些事件的原因就是农民工没有与他们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应如何保障我们的权益不受侵犯。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建筑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及如何维护自身权...


·94岁老奶奶工作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签订劳动合同,无论是对用人单位,还是对劳动者,都是必要的。我们都知道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需要满足很多条件,就年龄来讲,至少年满十六周岁。但是很少有人探究签订劳动合同的年龄限制的上限。会有人问,94岁老奶奶工作可以签劳动合同吗?将结合相关法律知识,来解答这个问题。 一、劳动合同订立...


·大家都知道事业单位工资是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
      您都知道事业单位工资是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的。绩效工资是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根据自己绩效来给予报酬,这样可以激励员工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每个地方又有所不同。那么广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广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规定是怎样...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应当退休。但这并不意味着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就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其雇用行为或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其雇用行为或劳动行为才受法律保护,未来劳动关系的变更或解除才能有据可凭。劳动合同的终止也就意味着劳动关系的解除,而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一项就是年龄。那么女工50岁以上劳动关系还能建立吗?具体解答请继续往下阅读...


·上班途中他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他摔伤算不算工伤?上班途中摔伤的不算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第十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