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常见的民事讨债法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常见的民事讨债法有哪些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协商解决债务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自愿;
  
  (2)合乎法律法规规定;
  
  (3)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l.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3、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4、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5、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6、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②追索劳动报酬的;
  
  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
  
  ②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
  
  ③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
  
  ④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⑤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7、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
  
  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即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他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8、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9、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10、代位追偿法: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民间借贷中欠债不还的情况比比皆是,而作为债权人就要想好可以通过哪些方法,才能有效的追讨回欠债。上述的几种讨债方法,只能说仅供当事人选择,实际还是应当根据自身遇到的具体情况,从中选择一种或多种恰当的方式来向债务人追讨欠债。
  
  


·借条和欠条哪个好打官司?
      借条和欠条哪个好打官司?借条和欠条哪个好打官兵,在法律上并未进行明确规定。打官司主要是打证据,只要证据充足,官司就可以打,无欠条借条的区别。但从欠条借条来说,两者是有区别的。一是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二是它们的诉讼...


·关于债务债权协议范本如何填写?
      关于债务债权协议范本如何填写? 债务债权协议书 协议编号: 当事人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


·民间借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民间借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一、民间借贷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一)民间借贷要控制风险,就一定要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比如: 1、办厂(产品销路好)、经商(生意兴隆)的个体户以及一时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的人; 2、对于那些借钱用于经营高风险项目的人,就要细思量是否与他...


·讨债不让企业生产违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给别人借钱,但是,由此而引发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借钱给别人之后,是很难要回来的,因此,这个时候,我们有时候会委托讨债公司去帮我们讨债,那讨债公司合法吗?如果说我们去讨债影响到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的话,那么我们的讨债是受法律保护吗,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呢?相信有很...


·债务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
      债务人死了债务要家人还吗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起诉主张债权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但对诉讼主体的确定、案件的审理范围及责任的确定,实践中的处理却不一而足。一般债务人死亡的,债务由其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配偶在共同财产范围偿还。在司法实践中将死亡债务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区别在哪里?
      近几年出现了很多打着金融的旗号进行民间融资和贷款的投资公司,投资公司以高息进行融资,同时又以更高的利息放出贷款,结果贷款无法收回,最终还是投资人受到了最大的损失,但是这种行为究竟触犯的是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区别在哪里呢,我们来看一下。 ...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一、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不一定会胜诉,借条和还款协议之所以是有力的证据,主要是因为能直观有效的证明对方确实有借钱未还这一事实,但是如果借条和还款协议写得不规范,让对方有空可钻,失去了证明力,就不一定能胜诉了。 二、欠钱...


·夫妻离婚时有债务的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时有债务的怎么处理大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是需要对财产分割做出处理的,而有少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还需要对债务做出处理。那么实践中夫妻离婚时有债务的话该怎么来处理呢?估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大部分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是需要对财产分割做出处理的,...


·离婚后存在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后存在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


·如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如何处理?
      1.《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票,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


·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一、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也有叫债券融资,是有偿使用企业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银行短期融资(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等)、企业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下的中长期债券融资、金融租赁、政府贴息贷款、政府间贷款、世界金融组织贷款和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