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无违约金可以进行主张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劳动合同无违约金可以进行主张吗?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适用情形的,即使没有约定,也可以主张的。违约金条款的适用情形: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者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立法还作了特别限制,如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了这两者情形之外,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对违约金条款的限制是国家立法对劳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干预,充分体现了劳动法的社会法特性,有利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保护。二、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是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签订的合同,此合同一般都是会有违约的条款存在,但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话,那么就可以根据法律所规定的情形来进行处理,只要不超过规定的上限都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
  
  
  


·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的,若经过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范畴的话,之后就是按照规定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实际的伤残等级。相信您都知道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要求,而进行工伤鉴定的也是如此。那么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是什...


·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吗?
      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劳动者只需要尽到书面通知(试用期内,法律未规定书面形式,但出于保存证据需要,最好使用书面形式)义务。有了书面的通知,你才能证明你尽了告知的义务,而且有了书面证明,才能防止单位不认账。书...


·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在我国,公司股东可以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这在我国《公司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既然法律中有明文规定,那么在实践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呢?或者是说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有什么具体要求呢?下面以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为例,供您参考。 股权转让...


·员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哪些
      员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哪些 一、员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哪些?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


·聘请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聘请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若合同时自然终止的,那么一般不会发生纠纷,但是若是约定终止,或者是附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赔偿事宜没有达成协议,那么,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会想到聘请律师处理诉讼事宜,聘请辽宁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聘请辽宁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注意事...


·哺乳期女员工辞退的赔偿是多少?
      哺乳期女员工辞退的赔偿是多少? 一、哺乳期女员工辞退的赔偿是多少? 哺乳期女员工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辞退试用期员工要签解聘合同吗
      辞退试用期员工要签解聘合同吗?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中国童工的标准具体是什么
      虽说很多国家都有关于童工的规定,并且也明令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但仍有不少单位违法录用童工,此时可以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是要先知道童工的标准。毕竟不同国家对童工的规定不同,那中国童工的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中国童工的标准具体是...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有那些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有那些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补偿规定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无疑处于更弱势的地位,所以劳动合同法给予劳动者更多的法律保护,对于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辞退员工的情形,劳动法合同都规定了相应的补偿。那么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的补偿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由我们为您作答。 一、劳动法合同辞退员工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有哪些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有哪些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