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超过半年不裁决怎么办?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劳动仲裁超过半年不裁决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自受理至结束,要求45天内完成,最多可延长15天。逾期未做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二)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三)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四)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五)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六)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针对于劳动仲裁,我国是有具体的相关期限规定的。如果在既定期限之内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进行判决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直接有法院来进行判决相关案件的内容。法院会根据实际状况来对案件进行相关的判决,也会参考当事人的所求来对所涉事的劳动单位进行处罚。
  
  
  


·我们知道,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如果发生工伤,
      我们知道,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如果发生工伤,企业应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员工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且该交通事故有一半的责任在于该员工,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一半能否报工伤?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一半能否报工伤 若是因工外出,因工作...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百之几?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百之几?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约定应结合合同标的额大小及违约成本违约风险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综合确定,最好不要超过合同价款的30%,实践中建议参照可能造成的损失金额违约成本等因素来确定违约金的比例,同时应注意违约金不同于损失,可以同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争纠纷时可以一...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版本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上产生纠纷的话,如果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最终依据的都是《劳动合同法》。对于双方来说,提前熟悉《劳动合同法》是有好处的,有利于维护双方利益,促进纠纷的解决。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是怎样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


·涉外劳动争议仲裁机制的原则是什么?
      涉外劳动争议仲裁机制的原则是什么? 一、涉外劳动争议仲裁机制的原则 (一)、协议原则 所谓协议原则,是指仲裁机构仲裁权的取得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议基础之上。当事人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也可以在案发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能行使仲裁权。 (二)...


·上下班受伤能报工伤吗?
      上下班受伤能报工伤吗?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过是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通知有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主体的日益多元化以及国家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种各样的企业、公司等作为用人单位和作为劳动者的群体数量同时大幅增长,一方面劳动力市场更加蓬勃、兴旺,但另一方面在这一过程中,劳动用工矛盾和纠纷频发,大多由于缺乏劳动关系证据而无法解决,为此,国家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那...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联系区别
      在工作环境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依旧是劳动者。针对于此,我国有相关法律劳动法规定,极大的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此法是偏向于劳动者的。谈到劳动法,随之容易被提及的就是社会保障法,其保障对象依旧是人民群众,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联系区别。 ...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公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因为公路是每个人都需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公路就有公路工程,很多人都想要知道的是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路工程质量检测...


·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现在,我们就该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一、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
      一、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待岗并不是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应当发放生活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待岗后,用人单位不能以待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


·劳动合同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原因是什么?
      劳动合同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原因是什么? 1、公司这么做是为了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少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偿金等。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的工资高,劳动者务必要保存实际工资水平的证据,尤其是现金支付工资,务必保存好工资单。如果有劳动争议,公司往往会按劳动合同主张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