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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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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恶意串通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7、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又无据可查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8、与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9、公司产权没有公司法人和股东(股份制企业)签字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0、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1、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为外籍人士或双方均为外籍人士所签订的未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12、非自然人的分支机构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二、购房合同无效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因此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有很多原因都会导致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从这点上来看,虽然原则上购房合同在当事人双方都签字之后就会成立生效,但如果存在无效情形的话,那此时只能算购房合同成立,不过却不具有法律效力。当购房合同无效之后,可以深究导致无效的原因,然后看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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