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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如何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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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男方如何争女儿的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相关规定,离婚男方想要争夺女儿抚养权的可以从一些有利条件上准备证据,有利条件包括:女方经济窘迫、患有疾病不利于孩子成长、母亲责任意识不强、男方可以出具自己已经绝育或是丧失生育能力,还有就是女方还有其他的孩子,而男方只有这一个女儿。再有一种情况就是女儿已经八周岁以上,自愿跟父亲一起生活。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7、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8、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二、男方争取抚养权时应做好的证据准备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7、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财产和孩子是争论的两个点。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双方恨不得使出浑身解数。其实只要想明白不管孩子跟谁一起生活,他都是自己的孩子,并不会改变什么。夫妻双方其实可以冷静下来,在有利于孩子生长的角度分析下双方的情况,或者尊重孩子本身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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