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吗?并不一定对半分,对于构成离婚过错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具体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需要明确的是,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首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情况下的离婚财产处理情况也是不的,但最终的目的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造成了伤害的,有过错方必须要支付规定标准的赔偿。
  
  
  


·一、贵州离婚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一、贵州离婚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


·信用卡诈骗牵连夫妻另一方么?
      我国使用信用卡的人数非常多,在用卡方面也暴露出了了不少问题,导致信用卡诈骗活动频繁。现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这些人被抓到后,往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而作为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担心受到影响。那么信用卡诈骗牵连夫妻另一方么?下面我们谈了谈自己的看法。 一、信用卡诈骗牵...


·在我国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很少有父母会自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这种情况也不是说绝对不存在的,如果其中一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可能也就不会在法庭上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夺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在我国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一、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多项法定条件才具备收养资格,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若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也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以出...


·买卖婚姻可以解除吗,处理买卖婚姻要注意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选择是否结婚,在结婚后,若出现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也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以及存在着包办、买卖婚姻的情形,此时,买卖婚姻可以解除吗? 一、买卖婚姻可以解除吗? 1、什么是买卖婚姻 第三...


·离婚怎么保护财产 ?
      离婚怎么保护财产 ?一、离婚怎么保护财产 1、收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收支明细,以及其他各种凭证; 2、防止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 3、了解《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 4、咨询律师,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一、离婚赔偿事由包括哪些?
      一、离婚赔偿事由包括哪些?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


·一、离婚分财产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分财产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


·男女之间婚姻是事实行为吗?
      男女之间婚姻是事实行为吗?是事实行为,婚姻行为就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不过必须经过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才能有效。在民法中法律行为分为民事行为和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如果合法则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合法则不受法律保护。作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调...


·一方有病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吗
      我们知道男女结婚的时候,如果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时,此时就是属于禁止结婚的条件,不会允许男女领取到结婚证的。鉴于此,有的夫妻在婚后发现一方患病了,此时不想拖累自己而生出了离婚的打算。那么一方有病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有病另一方起...


·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
      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 一、离婚要如何起诉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