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保险公司设立的程序
  
  1、初步申请
  
  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是指发起人向审批机构提出设立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的意向、理由和要求。申请人需要向保险审批机构提交法定的文件和资料。这些材料是主管机关借以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申请设立的条件: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2、筹建
  
  《保险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72条又规定: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3、正式设立申请
  
  筹建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可以向主管部门提交正式设立申请和相关文件。我国《保险法》第73条规定: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具备本法第68条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可以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设立登记
  
  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人在获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可在法定期间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之时即是保险公司成立之日。保险公司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
  
  公司的管理运营往往存在着许多难题,包括公司注册、发展规划、职工管理制度、股权的转让、股东的利益、公司债务等等法律问题,根据我国现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自行决定,并由公司章程规定。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其中法律风险是最容易产生的危险,也是最被人被忽视的一种,本法律咨询本站带您了解公司经营相关法律知识,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保险公司设立的条件
  
  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一般包括对主要股东的要求、对公司资本金的要求、对管理人员的要求、对硬件设施的要求等。
  
  (一)保险法规定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2、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股东条件
  
  对于股东的资格和条件,一般公司并无限制,但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则完全不同,尤其是对保险公司的控制股东。根据德国保险业法的规定,如果投资方通过一家或几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了一家保险机构表决权的10%,或者投资的比例虽未达到这一比例,但其可通过其他方式对该保险机构施加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该投资者就是所谓的合格投资者,就必须具备使保险机构能够进行健康而谨慎的管理所要求的条件,尤其是要非常可靠。2004年5月我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已废止)中曾对保险公司的股东资格作了相应规定,2017年2月修订后的《保险法》将对保险公司股东资格的要求明确写入了法律。如《保险法》第 68条第1项就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所谓主要股东,是指持有保险公司股份的比例达到了控制程度或者能够以投资、业务往来、资金融通等各种方式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公司。
  
  (三)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由公司股东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它是保险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也是保险公司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还是公司制定其他规章的重要依据。因此章程对保险公司的设立和运营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保险法》第68条第2项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包含有符合该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公司章程一般由发起人起草,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保险公司还需要创立大会决议通过。但由于各国立法对保险公司的设立实行审批主义,因此,发起人或者创立大会通过的保险公司章程只有经保险监管机构核准后才能生效。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公司设立时提交的公司章程并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四)注册资本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其股本,即由公司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总额。一定的资本是保险公司设立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它既是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财产担保,又是公司股东享有权利的标志和条件。各国对保险公司的设立都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我国《保险法》第69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第一款规定的限额。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五)高级管理人员
  
  保险是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其目的是对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这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具有很强的技术性。诸如保险费率的计算、保险产品的开发、保险资金的运用、保险事故的理赔等,都要求管理人员具有很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很丰富的专业技能。因此,保险公司在设立时,应该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满足保险公司专业化运作的需要。立法中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通常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积极的资格要求。
  
  如我国《保险法》第68条第4项规定,保险公司应该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8l条进一步要求: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与保险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另一方面是消极的资格禁止。如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或者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组织机构
  
  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是依法行使保险公司的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职能的内部机构的统称,它们是保险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运行的组织保证,也是保险公司得以设立的必要条件。《保险法》第68条第5项要求保险公司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当然这只是保险法规定的设立保险公司的条件,除此之外,我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也对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进行了设定。如果真想成立保险公司的话,仅仅了解保险法的规定是不够的,还要咨询专门的机构。
  
  


·民营路桥企业改制的步骤是什么?
      民营路桥企业改制的步骤是什么?在建筑工程领域,很多路桥企业都是民营的,它们在市场化过程中暴露了不少问题,比如股权结构混乱、企业管理体系缺失、经济效益低下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路桥企业可以进行改制,从而完成股份制改革,提高企业竞争力。那么民营路桥企业改制的步骤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


·企业年金提取条件
      相信您对于养老金和公积金都很熟悉,但是对企业年金,相信知道和了解的人不是很多。企业年金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一项福利保障,其中不乏一些人有把企业年金提取的想法。但是企业年金管理条例对企业年金提取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对企业年金的提取也要按照规定来,接下来,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企业年金提取...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 成立一间股份公司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时效力怎么认定?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时效力怎么认定?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人在管理公司时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发展的趋势,因而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冲突的案例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在实际的公司日常管理中,作为公司活动的行为准则的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时,其效力又要怎么认定?是公司章程效力优先还是公司法效力优先...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深圳天珑移动技术...


·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一、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一) 无抵押担保公司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


·公司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内容有什么
      公司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内容有什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间发生贸易往来都需要通过签署合同的形式实现,所以加强合同管理对公司非常重要。合同部门在签订合同后就应该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公司法务部应该建立合同审批管理制度,用制度的形式规范审批行为。下面我们就简单讲讲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应该包...


·合伙企业法退伙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退伙的规定是怎样的 有合伙就有退伙的时候,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当初合伙就是为了追求共同想要的目标,或许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所以想退出。如果你想退伙那你知道合作企业法退伙的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合伙企业法退伙的规定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


·公司法中重大事项表决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重大事项表决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规定了很多关于公司利益相关人的权利规定,尤其是那些对公司的经营起到非常大的决策作用的股东等人分别赋予了能够表决的权利,所以只要是涉及到公司内部的重大问题都是由表决的程序的。那么,公司法中重大事项表决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重大事...


·私募基金公司倒闭有哪些情况
      私募基金公司倒闭有哪些情况 一、私募基金公司倒闭的情况 私募基金公司是一种公司性质的组织,当私募基金公司出现经营不善,入不敷出的情况,也是可能存在倒闭的风险的。 二、基金投资有哪些风险? 1、从法律保障的角度来看,购买基金比购买股票的风险更高 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并不承担任何...


·公司法退股时要注意些什么?
      公司法退股时要注意些什么? 在一个公司里面,看似董事长的权力最大,其实不然,因为董事长有的时候也会受到公司董事会的压制。其实董事会的成员基本就是公司的股东,是在公司里持有股权的。不过,也存在个别股东因某些原因而想要退股的。那么,根据公司法退股时要注意些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