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在工伤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员工在工伤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在等待鉴定结果期间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公司能否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根据你的伤残等级,以及你所属的统筹地区确定。
  
  二、员工在工伤期间会获得什么赔偿? ?
  
  
  1.具体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如果单位非要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关于解除合同之后的赔偿金标准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七条、八十二条、八十七条: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上述是对问题“工伤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的整理以及不同情况相对应的赔偿情况。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您如果出现了此类工伤纠纷问题,请及时与我们律师沟通咨询,并获得相应赔偿。
  
  
  


·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在工作中出现受伤的情况,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若对于工伤问题存在争议,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了。相信许多人都比较关注司法鉴定的收费情况。司法鉴定的费用,并不是全国统一的,但是,在同一地区,收费标准是一样的。发生纠纷后,对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还是应该有一定了解。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司法...


·一、醉驾拘役不能做什么工作?
      一、醉驾拘役不能做什么工作? 在法律上严格规定有案底的人不能做以下工作。 1、法官 2、人民陪审员 3、检察官 4、公务员 5、律师 6、辩护人 7、司法鉴定人员 8、公证员 9、警察 10、外交人员 11、村委会成员 12、拍卖师 13、公司董事、监...


·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处罚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用人单位每个月应至少发放一次工资给劳动者,而实际支付工资的时间,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要是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的话,那么就要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那究竟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时间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 仲裁时效的计算。根据本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到了侵害,这是其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基础。从这一时间点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符合仲...


·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认定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认定材料,同时结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条件的规定,最终做出认定结果的。由此可见工伤认定条件是很重要的,在提出了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也可以自己对比一下认定条件。那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条件...


·农民工如何用新编劳动合同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我国劳动者中农民工占有很大比例,但是农民工却因为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常常不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下面我将详细的从维权内容、维权方式、维权途中遇到的困难和相应的解决办法为农民工解决农民工如何用新编劳动合同权益维护农名工如何用新编劳动合同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 如何利用《...


·工伤鉴定以后怎么赔偿多少钱需要注意什么
      工伤鉴定以后怎么赔偿多少钱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不同程度的工伤鉴定以后怎么赔偿多少钱有以下几点:(1)伤残津贴1级—4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90%、85%、80%、75%发给;5级—6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70%、60%发给(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级—10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27个月、25个...


·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
      对于劳动者而言,工伤之后如何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在工伤后,一方面你可以考虑等伤好之后继续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这两者的处理标准肯定是有所区别的。那么,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索赔步骤 1、 首先申请...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身体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从而患上疾病。而此时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身体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从而患上疾病。而此时到医院看病就医的,就需要向单位请假,这段时间也可以被称为医疗期。那么实践中,职工医疗期该如何计算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工医疗期该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案件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案件 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规定都有什么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我国劳动法规最早对非...


·工作能力差会被辞退吗
      看合同约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不过,如果用人单位未经过调整岗位或培训,直接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