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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交给政府用来出资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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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权交给政府用来出资是否合法?
  
  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我国土地的使用,当然也可以归个人所有,并且土地使用权,还可以进行流转。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国家会收归人民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权交给政府用来出资是否合法?下面为您介绍。
  
  一、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出资
  
  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二、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出资。
  
  三、法律特征
  
  (1)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
  
  (2)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受范围限制;
  
  (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估价结果要备案;
  
  (4)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
  
  (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委托持股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的土地资产必须办理地价评估,经省国土资源厅立项后,由具备A级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出具规范的土地估价报告;
  
  (二)企业应当根据土地资产状况和地价评估结果,会同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
  
  (三)土地估价结果和企业拟订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经市土地行政丰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核准、批准;需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必须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上报;
  
  (四)企业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批准文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营管理授权书》和《委托持股合同》、《土地使用合同》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国土资源厅有权予以纠正或取消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
  
  (一)未按照规定全额、及时缴纳土地收益的;
  
  (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超越委托、授权范围配置土地;
  
  (三)土地资产重新配置后未按照规定报省国
  
  (四)未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供土地资产营运情况年度报告的;
  
  (五)出现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形的。
  
  在这里我们可以明确的,政府使用土地使用权来进行出资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出资必须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除此之外,还为您介绍了我国在哪些情形下,国土资源厅可以取消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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