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土地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土地入股合作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洋芋优良品种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油橄榄良品种种植、经营管理,承担收购销售、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 年,自201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 村 组,暂估面积 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土地四抵界址以乡政府、村委会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洋芋良种生产种植。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以每亩 元作为股金入股合作社,农民入股的土地越多分红就越高;合作社生产种植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 元的标准。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合作社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十一月末,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给乙方指定的账户。以后,在每一年度十一月末期期满后给付当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农墒保情,防止自然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必要的生产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种植必须的设施。
  6、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 元分红给乙方。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自有土地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种植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甲方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种植、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实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将其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2、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社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种植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种植开始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经营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4、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合作社法》组建合作社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合作社监事监督合作社管理。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写的土地入股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入股方要明确写清楚自己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以及自己对该土地入股后的相关分红模式。其次,也要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违约责任,如果以后发生矛盾就可以按照该土地协议进行办事。


·单位征收土地政策的规定
      单位征收土地政策的规定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务工人员到外地去,在农村地区就有大量荒废的土地,因此就有很多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征收土地商业化,国家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大力支持的,那么单位征收土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单位征收土地政...


·商品房申请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有哪些?
      商品房申请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有哪些?在我国,房屋的类型有很多,比如说有住房,既就是居民房,还有就是商品用房。不管是哪种用房都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知识不同的房子和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和程序会有所不同,那么商品房申请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


·福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福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包括福建在内的所有土地都是依法分配给公民使用才体现出资源的真正有效性,但是如果在公民正常使用的时候出于公用的需要而被国家征收回去,此时造成的民众损失只能由国家的财政来进行补偿,下面一起来了解福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福建最新征...


·农村宅基地后老伴有继承权吗?农村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城市在不断地侵略着农村,农村的范围也在不断地缩小,农村包围城市的局面一去不复。不过,这件事有利有弊,美丽的乡村景象逐渐消失,但是农村的宅基地价值也在不断地升高,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权的问题也随之而来。有些农民朋友就对农村宅基地后老伴有继承权吗的问题有所疑问,到底它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条例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条例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在进行经济建设并需要向单位或个人征用土地时给予单位或个人的一种补偿,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地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原土地使用权人获得经济利益,对国家或是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那么,独生...


·物权法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多数的普通公民忽略了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问题,其实也就是因为国家目前并没有出台强制性的针对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相关政策。其实国家为了调控土地的价格,使得土地这种资源能够良性循环的被使用,特在我国的物权法当中对土地使用年限作出了限制。那么,物权法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一、区别 1.土地承包权其性质属民事权利能力;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民事权利,且属于物权,属于物权中的他物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是新型用益物权。 2.土地承包权依法律赋予而产生;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承包合同生效而产生。 3.土地...


·异地离婚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如果夫妻是在异地离婚的话,就不能协议离婚了,而只能以诉讼方式离婚。那么实践中,异地离婚诉讼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要是起诉的法院都找不准,那么离婚案件也是不会被受理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异地离婚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


·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什么?
      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什么?重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规定是:部分区内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来进行,每亩18000元补助。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很多人拥有了划拨土地却不是十分的清楚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在这里就有的我们从划拨土地出发介绍一下,什么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获得的方式以及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1、什么是划拨土地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