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
  
  夫妻财产约定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
  
  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也可以对婚后财产;既可以约定为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会存在哪些问题?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主体可以是夫妻,可以是即将确立夫妻关系的男女。签订的时间可以是在结婚之前,也可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式应当是书面形式,约定的内容是对结婚后夫妻两人名下的财产(包括现有的和将来有的)的归属问题。
  
  1、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的效力问题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065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此条规定,财产约定对债权人的效力是以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告知债权人的情况下才发生效力。如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债权人仍旧可以视夫妻中一方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在具体办理公证中,应当告知这个规定,如当事人只对重要的财产作出约定归各自所有,并不对所有财产作出约定,则不对债权人发生效力。夫妻双方仍旧对夫妻一方债务为承担连带责任。这对于夫妻一方有承担高额债务风险的夫妻尤为必要。但是,以夫妻财产约定来躲避已经发生的债务来是不可能的。
  
  2、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的法律后果
  
  夫妻财产约定书生效后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权归属问题发生变化。这是协议当事人都容易明白的。产权发生变化之后,基于财产的收益、处分等问题也发生变化。如银行存款的利息、房产的增值部分、股权的股息等等财产这些既不属于工资、也不属于经营所得,这些也当然的归产权人所有。这些间接后果容易被忽视,在办理公证中我们应当提示。
  
  个人财产由个人处理,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共有人的共同同意。如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处理财产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基于我国的登记制度,夫妻财产往往只登记一人名字,很多夫妻共有财产属于“隐名共有”。因此存在财产登记人在处理财产,而不是实际所有人在处理财产。如对于男方婚前房产,双方约定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产权人名字不变更,这就造成实际所有人无法处理房产,因此在办理公证时应当提醒变更登记,达到产权登记人于实际所有人的一致。
  
  同时应当告知,按照相关规定,登记人可以处理财产,如不变更登记可能给实际所有人造成损失,也要造成实际所有人无法处理财产。
  
  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与其它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
  
  夫妻财产关系的约定仅限于财产的归属问题,不能对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助义务,及相互之间的遗产继承问题作出约定。无论夫妻约定财产共有还是个人所有,都不能规避两人之间的相互扶助义务。也不能通过约定来排斥或指定相互遗产继承问题。
  
  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适用范围及用途
  
  对于一般的夫妻《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比较合理,有没有财产约定无所谓。如果夫妻的财产仅仅用于共同生活或者维持夫妻的相互扶助义务,那么财产约定也没有必要。特别的情况比较适用:财产比较多,再婚夫妻,受赠财产,夫妻一方可能承担较大债务等情况。这些情况办理协议公证之后,对于夫妻内部而言容易理清夫妻财产关系,处理财产比较方便。对于第三人而言,首先办理公证之后容易被第三人确信,处理财产容易被第三人接受。最主要的是当时人过世之后避免在遗产上的纠纷。在遗产问题上,下一辈继承上一代问题上很少因为夫妻财产问题分割不清。但在上一辈继承晚辈财产问题上很容易导致夫妻财产分割上理不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是按照公证的财产的比例来进行收取的,公证处不得收取额外的费用,若民事主体发现有胡乱收费的情形,则可以向有关机构反映,为了提高信用度,需要在整理证据后,再就有关问题提起诉讼,以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给抚养费
      一、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给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离婚前财产公证是什么,如何进行离婚前财产公证
      妻在法律上具有合法关系,当夫妻关系破裂在法律上解除时,财产成为一个巨大问题。那么离婚财产一般在什么时候需要公证呢?离婚前财产公证具体是指什么呢?我们来详细阅读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前财产公证 离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


·如何处理买假存单当彩礼的骗局?
      诈骗的手段每年都是层出不穷的,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型结婚彩礼的骗局,就是买假存单当彩礼的骗局,对于这类骗局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其诈骗的手法,往往因为一时的贪心结果让自己受骗。所以,为了帮助您看清楚骗局的真实面目,今天,的我们就为各位仔细地分析一下买假存单当彩礼骗局进行方式以及漏洞。 ...


·离婚必须拿结婚证吗
      必须拿结婚证。协议离婚的,必须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民政局办理。起诉离婚的,在哪一方起诉的,就去哪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目前,就婚姻法司法解释来讲,我国已经制定了三部。其中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是在2003年的时候制定的,而从2004年4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那么您知道这部司法解释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吗?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我国翼城县去哪起诉离婚
      我国的离婚率现在可谓是高居不下,虽然离婚这样的事情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弄得不欢而散,很多人协议离婚不成的时候,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是很多人连去哪起诉离婚都搞不清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我国翼城县去哪起诉离婚? 一、我国翼城县去哪...


·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诉讼离婚
      在夫妻分居的情况下,很多时候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当然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此时并不需要慢走法律中关于分居离婚的条件规定。那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诉讼离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诉讼离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


·深圳社会抚养费细则征收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深圳社会抚养费细则征收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


·国家社保包括什么,社保有什么内容
      社保是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的内容,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根据国家的要求缴纳社保,在企业中工作的话,企业一般会给予缴纳社保,但是对于社保其实还有很多人不了解,不知道社保到底包含着什么内容,不知道社保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那具体来说社保包括什么内容呢?社保包括什么1、社会保险简称社...


·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
      很多人会在离婚诉讼中,诉请法院一起解决财产分割纠纷。但是法院做出判决对财产进行处分后,另一方当事人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那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不服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怎么办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


·离婚财产分割的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夫妻双方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财产分割部分达不成协议的,将需要通过律师来进行解决,不管是什么案件,律师代理都是要给律师费的,由于很多人对财产分割的律师费用问题不了解,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律师费用怎么收取呢?下面就由帮您解疑答惑。 一、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