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投资入股涉及到的费用与办理流程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房产投资入股涉及到的费用与办理流程一、房产投资入股涉及到的费用
  对房地产投资作价入股涉税及费用有:
  1、 契税,按成交价的3%由被投资企业缴纳;
  2、 印花税,按投资做价入股合同金额的0.05%由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分别缴纳;
  3、 所得税,由投资方按评估入股价减去购买价的25%缴纳;
  4、 手续费,按成交价的1%,由投资双方各半缴纳;
  5、 不用缴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二、房产投资入股的办理流程
  (一)步骤纲要
  企业股东决议确定以房产土地投资作价入股的股东决议→评估报告→章程修改(初稿)→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国土部门代征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投资方为企业,且由地税部门征管的核定征收企业)、土地增值税(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土部门办理权属变更→企业三个月内到工商部门确认章程修改(章程需加盖工商部门骑缝章)→修改章程把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 投资作价入股需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交的相关资料:
  1、股东决议;2、修改章程(初稿);3、评估报告(土地房产评估明细);4、企业所在镇(区)政府证明文件;5、房地产作价投资入股涉税事项审批表。
  (三)后续管理:
  1、企业投资作价入股不需开具发票;
  2、对投资方所得税的管理:
  (1)投资方为个人的,其评估增值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投资方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须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缴交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作业资产评估前的价值。
  (2)投资方的企业所得税属地税部门征管且为查账征收的,其评估值所的(投资入股房地产账面净值与入股价值之差)应并入当期的应纳所得额,于章程修改确定的投资入股次月向主管地方机关申报。(注: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报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就业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所得中。“数额较大”指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占当期应纳税所得50%以上。
  3、企业三个月内未到工商部门确认章程修改(章程需加盖工商部门骑缝章)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其“投资作价入股”行为试图房地产就业,追缴相关税费。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以房产投资入股的方式进行投资涉及到的税费有契税、印花税、所得税以及交易手续费等。具体办理入股的流程首先需要企业股东对作价入股的房产进行评估、然后是填写申请并向税务机关机关进行报备并缴纳相关费用,最后进行备案完成整个流程。


·父母为子女出资买的房该如何认定
      子女成年结婚的往往都是需要家里父母的经济支持的,主要就是体现在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事情上面。那么要是实践中父母为子女出资买的房,应该怎么进行认定呢?这个关系到房产归属的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出全款买房,结婚后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视为...


·一般对于房产能财产分割吗?
      一般对于房产能财产分割吗? 能财产分割;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


·现在,许多人舍弃一时的舒适生活选择做“房奴”,年轻人选对象时
      现在,许多人舍弃一时的舒适生活选择做“房奴”,年轻人选对象时也常以是否有房为硬性条件,由此,房屋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可见一斑,因争夺房屋而起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么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呢?可以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


·刚买的房子多久可以卖掉
      刚买的房子多久可以卖掉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买了房子,无论何时都可转售,由于受手续、税费等影响,其中的代价和难易程度差距甚远。1、房产局备案之后,房产局备案后转手,手续麻烦,这时交易,不光需交税才能过户,如不满5年过户,会增加惩罚性税收,使税费翻一倍,如房贷已批,还得将贷款还清才可...


·未签购房合同房价下跌怎么办
      未签购房合同房价下跌可以协商按照新的价格购房。没有签订合同,对买卖双方不具有约束力,原则上是对方可以重新谈判,确定价格。如果签订了合同,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合同将会保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根据合同约定,法律不支持以降价为由而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


·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
      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法规的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等原因使其权属发生了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2、房产证应是在买...


·买房的付款方式到底有几种
      买房的付款方式到底有几种 1、一次性付款 即双方签订售房合同一定期限内(通常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付清房款的95%,剩余5%在交房时一次付清。一次性付款手续简便,房价折扣较高,但占用大量资金。 2、分期付款 一般是在付清首期房款后随工程进度分若干期付款,直至交房后全部付清,...


·一、年夫妻离婚房产贷款吗?
      一、年夫妻离婚房产贷款吗? 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能用房产贷款,房子贷款和夫妻有没有离婚没有任何的关系, 1、对于房产证抵押贷款条件来说,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并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贷款人必须要具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


·一、父母出资买房税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一、父母出资买房税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父母出资买房以后买卖的税费由父母缴纳,以父母名义买房可赠予或买卖过户,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参加单位福利分房所购得且房产证上,但是购房费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以应是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屋继承登记条件有哪些?
      如今离婚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情,离婚对于夫妻双方在相互关系的解除,不仅是生活感情上,还有法律上的关系解除。在此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纠纷,特别是关于房屋财产处理,继承房产问题是需要亟待解决的纠纷,那新婚姻法房屋继承登记条件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继承房产有哪些条件 继承房产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