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转租。如果在租赁期内没有转让出去,那么就丧失了承租人的身份,根本谈不上转租了。因为租赁到期,没有续租的情况下,就已丧失了房屋使用权,同时房屋的使用权转移给出租人。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入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
  二、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可以明确的告诉他如果租赁合同当中到期了话是可以转让给他人的,而如果当事人要继续租赁这个房屋的话,就需要再给租金。当然,租赁房屋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
  
  
  


·合同履行包括哪些原则,履行合同有哪些
      合同履行包括哪些原则,履行合同有哪些原则我们知道,合同在订立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遵循一定的原则,而合同订立之后履行的过程中,也是有一定的原则的。那究竟合同履行包括了哪些原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通过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使...


·国际贸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国际贸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完善,国内的公司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了国际经济往来活动中。但是由于国内的企业缺乏对外贸易的经验,因此有很多企业在与其他国外公司签订合同时留下了很大的法律风险。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国际贸易合同签订流程。 一、国际贸易合同签...


·保管合同是什么?有哪些主要特征?
      保管合同是什么?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寄托合同,是指保管人妥善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在一定时期或一段时间后归还原物,寄存人按约定向保管人支付或不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它属于一种提供劳务的合同,提供劳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二、保管合同主要特征是什么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


·质押合同书面范文怎么写?
      质押合同书面范文怎么写? 质押合同书面范文 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质押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作数吗
      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作数吗 一、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作数吗 在《劳动法》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并据此终止劳动合同,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前消灭,不能真正起到维护劳动者就业稳定权益的作用。同时,在劳动者退休、死亡或者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形下,劳动...


·已签订合同单方面毁约会怎样
      已签订合同单方面毁约会怎样《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擅自解除合同,违反了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解雇怎么办
      在试用期内,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都是相对比较薄弱的。但即使是这样,也不允许用人单位随意解雇劳动者,还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要是在试用期没签合同的话,这种情况下又被单位解雇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解雇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


·合同诈骗后民事起诉赔偿可以吗
      合同诈骗后民事起诉赔偿可以吗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


·年最新购销合同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才是规范的?
      年最新购销合同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才是规范的?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一般经销商与公司业务常用的合同版本,属于比较常见的模式,那么购销合同怎么签呢,购销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哪些条款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购销合同模板,供您参考使用。 购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订...


·一、买卖不破租赁三方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三方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需要通知吗?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需要通知吗?需要的;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以后,不续签的,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从法律上来讲,合同到期需提前一个月离职的,不过其实我国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但实际情况还是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而定。二、经济补偿金的缴税根据财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