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 一、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一:控制权的逼空逻辑正在全面演变成为二级市场金融资本和一级市场金融/产业资本的博弈逻辑。
  试想,一家“壳”公司在重组终止后出售控制权,二级市场股价一路暴涨,结果股价和市值都迅速膨胀。这对于试图购买控制权的第三方而言,意味着越来越高的买壳成本;对于试图置入基础资产的资产方而言,意味着越来越高的摊薄比例,对中小股东越来越高的利益让渡。这一些利益安排的倾斜与困难,会严重加大重组的难度。
  因此,这种暴涨,变成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互相伤害。简单来说,二级市场越涨,基础资产方,越不愿意接受这么高摊薄,越难真正装资产。如果一个二级壳市值过百亿,那么装个10亿净利润100亿市值的基础资产,就要要摊薄50%。
  原因二:成长股的审美疲劳:成长型公司从稀缺逐渐走向不再稀缺,那么价值回归的过程中,您发现一算每股收益的稀释后,原来估值已经很高很难有上涨空间了。
  对于并购成长型公司,股价的上涨幅度相对有限的问题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每家公司面临的问题不同,估值不宜刻舟求剑。比如有的公司买的标的可能分歧较大,有的公司本身大股东和二股东的利益安排就有瑕疵。但是比较普遍的可能性是,市场对于成长型公司的审美疲劳。
  定性上说,这一点可以参考成长股的标杆性公司,如创业板的乐视网、东方财富和网宿科技等。
   二、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流程是什么?
   (一)受理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认为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材料,或提交的补正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二)初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处室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并购重组审核实行双人审核制度,审核人员从法律和财务两个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撰写预审报告。
   (三)反馈专题会
  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见。反馈专题会后,审核人员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修改反馈意见,履行内部签批程序后将反馈意见按程序转受理部门告知、送达申请人。自受理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期间为静默期,审核人员不接受申请人来访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沟通交流。
   (四)落实反馈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以会谈、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沟通。需要当面沟通的,上市公司监管部将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与申请人、申请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会谈。
   (五)审核专题会
  审核专题会主要讨论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审核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讨论决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是否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
  审核专题会讨论决定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通知相关上市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停牌事宜。审核专题会讨论后认为重组方案尚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重组会审核的,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六)并购重组委会议
  并购重组委工作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执行。
  并购重组委会议拟定召开日的4个工作日前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审核的申请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重组委委员名单等。并购重组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每次会议由5名委员参会,独立表决,同意票数达到3票为通过。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进行表决后,中国证监会发布审核结果公告。并购重组委会议认为申请人应就相关问题进一步落实的,将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七)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
  对于并购重组委会议的表决结果及书面审核意见,上市公司监管部将于会议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及其聘请的财务顾问进行书面反馈。
  申请人应当在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监管部提交书面回复材料。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向参会委员进行反馈。
   (八)审结归档
  上市公司监管部履行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签批程序后,审结发文,并及时完成申请文件原件的封卷归档工作。
   公司并购重组股票是否出现背离情况事实上是不一定的,也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股市的现状来进行分析,当然,不管是什么公司,不管涉及的是什么行业,在实施公司并购重组计划时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需要遵循既定的流程来进行。


·公司法人最多能有几个?
      公司法人是一种组织形式,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组织。法人不是一个人,而是资格团体组织,法人通常会有一个法人代表。那么通常所说的公司法人最多几个呢?根据相关规定,一个公司最多且只能有一个法人,并且法人代表也只能有一个。公司法人能有几个公司本身是法人,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人突然变更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突然变更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突然变更是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而进行风险规避的一种手段,在法人变更的过程中要依据一定的变更流程进行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法人的变更程序是法律赋予公司法人的一项法律权利,因此公司在进行法人变更的时候必须要依法进行,否则就会影响...


·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和企业法人有区别么? 1、公司必须是企业 “公司必须是企业”也就是说公司必须具有企业的全部特征。我国现阶段的国有企业要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制的转变,必须具有企业的四个基本特征:公司直接为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它的目的是追求经济利润...


·分公司法人责任承担可行性有多大?
      分公司法人责任承担可行性有多大分公司法人不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诉法的解释中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


·公司法人章备案才能有效吗
      公司法人章备案才能有效吗? 我们知道公章对于一个单位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因为有了公章的盖章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办理有些手续的时候还需要公章来完成,因此对于公章的管理非常严格,一般公司法人都有公章来进行处理事务,那公司法人章备案才能有效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人章备...


·关于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企业融资指导是怎样的
      关于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企业融资指导是怎样的?资金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血液和命脉,保持充裕的现金流,才能保证企业产品和业务周期的顺利循环,通过不断循环的资金带来利润和财富,对于上市公司来讲,现金流更是衡量其实力和规模的重要标志,当资金流不够充足时,就需要通过融资方式尽快解决,那...


·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
      对于经常在从事一些公司方面的圆圆,或者是有亲戚在做这方面的事情的人来说,融资并不是非常陌生的,因为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他要想持续的进行运行,并且扩大发展,那么融资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很多人想了解。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一、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是怎样分配的?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分...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在我国,国家制定了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关系过程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所以需要对于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劳动法中对于哺乳期女职工做出了相关规定。我们将针对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问题作...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由于国家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市场经济注入活力,所以制定了很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因此,大量的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由于中小企业的类型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企业类型,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就是中小企业的一种。那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解决途径是什么?...


·公司法出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出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股东的出资期限一般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应按照项目进度,在合同、章程中明确规定出资期限。未作规定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


·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有5个:设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并且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子公司要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并组成公司机构。要求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