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连带债务的认定有哪几种?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起开公司为公司合伙人,两个人结婚便成为了夫妻,那么双方或者多方是有着共同的责任与义务的,一旦有一方背负了债务,那么其他一方或者多方有责任承担相应的债务,这即为连带债务。那么,连带债务的认定有哪几种呢?
  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有效约定外,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连带责任的适用条件分别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此外,《民法通则》第89条、《经济合同法》第15条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对因保证而承担连带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可见,这种连带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一外部关系而言,至于合伙内部仍是一种按份的责任。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与合伙中的相似,根据《民法通则》第5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合伙型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65条、第6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1条的规定,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同样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权利被侵害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侵权人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对此,《民法通则》第130条及有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87条的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个以上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可见,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一种连带赔偿责任。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2款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有关规定:1、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代理权。介绍信中对代理事项、授权范围表达不明的,委托单位对该项合同应当承担责任,合同签订人应负连带责任。2、借用其他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确认为无效合同,出借单位和借用人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3、借用人与出借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承包关系,且借用人签订合同是进行正当的经营活动,则可不作为无效合同对待。但出借单位应当与借用人对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44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其原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来承担。分立后的数个法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另据《公司法》中有关公司分立的规定,公司分立应对原有债务的承担达成协议,否则不得分立。若该协议对原有债务的承担明确到每个分立后的公司,则每个公司依协议各自承担责任;若协议仅确定了原有债务的分担比例,那么,分立后的公司对原有债务则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复(1987)33号批复的规定,企业单位开办的分支企业倒闭后,如果该分支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那么,应由开办该分支企业的单位负连带责任。
  
  根据以上我们可以知道,连带债务的认定可以有八种情况,包括公司经营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导致需要承担责任,连带债务的认定,是对债权人利益的合法保障,在签订有关合同确定两人关系之前,应当慎重考虑这些问题,以防被”拖下水“。
  
  
  


·债权债务纠纷公安机关会不会留下案底?
       很多人都担心自己的行为如果违反了规定是否会被公安机关登记然后留下案底,最后对于自己的事业大受打击。那么关于债权债务纠纷公安机关会不会留下案底?留下案底一般都是刑事类案件,也就是我们说的犯罪行为,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是不会留案底的,所以可以放心。 不会留下记录的 一、主债权债...


·别人欠钱不还打电话拉黑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打电话拉黑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最新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利率是多少
      最新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利率是多少? 一、存款准备金是什么意思?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reservation)。存款准备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银...


·安全生产伤亡一人安监局罚款多少钱?
      安全生产伤亡一人安监局罚款多少钱?安全生产伤亡一人的至少二十万!具体请参照以下两条法律条款:《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


·发行可持续公司债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行可持续公司债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可持续公司债券的发行 1、可持续债券又称“延续债券”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本金偿付的延期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付,又不能借新债还旧债,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将债券本息偿付...


·夫妻个人债务具体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具体有哪些?下列情形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要还吗?
      一、丈夫赌博欠债妻子要还吗我国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


·在我国债务纠纷诉讼过程怎样的?
      在我国债务纠纷诉讼过程怎样的? 因为经济问题而跟他人引发的债务纠纷,身为债权人一定要选择用合理的途径要求债务人对自己进行偿还的,债务纠纷很多时候如果处理不好,自己有理可能也会变得没理了。对债务纠纷最好还是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比较好一些,因此作为债务纠纷当中的原告方肯定也特别...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制,其中对公务用枪采取配备制度,对民用枪支实行配置制度,并严格规定配备公务用枪和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的范围以及使用的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租、出借...


·遇到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相信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有向他人借钱或借钱给他人的经验。?借钱给他人是出于信任,但许多人在债务到期拒不还款,给出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并辜负了他人的信任,这些人在实践中会被称之为老赖。遇到这些老赖确实很令人无奈,相信您都很想知道遇到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一起来...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虽然说法律允许债权转让,但是必须是生效的债权转让合同。很多债权人随意的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最后导致自己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那么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