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连带债务的认定有哪几种?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起开公司为公司合伙人,两个人结婚便成为了夫妻,那么双方或者多方是有着共同的责任与义务的,一旦有一方背负了债务,那么其他一方或者多方有责任承担相应的债务,这即为连带债务。那么,连带债务的认定有哪几种呢?
  除了当事人之间的有效约定外,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连带责任的适用条件分别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认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连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此外,《民法通则》第89条、《经济合同法》第15条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对因保证而承担连带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可见,这种连带责任是针对合伙人与债权人这一外部关系而言,至于合伙内部仍是一种按份的责任。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与合伙中的相似,根据《民法通则》第5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合伙型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65条、第6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1条的规定,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况: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同样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权利被侵害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侵权人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对此,《民法通则》第130条及有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87条的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两个以上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可见,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一种连带赔偿责任。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2款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经济合同法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有关规定:1、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代理权。介绍信中对代理事项、授权范围表达不明的,委托单位对该项合同应当承担责任,合同签订人应负连带责任。2、借用其他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确认为无效合同,出借单位和借用人对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负连带责任。3、借用人与出借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承包关系,且借用人签订合同是进行正当的经营活动,则可不作为无效合同对待。但出借单位应当与借用人对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44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其原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来承担。分立后的数个法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另据《公司法》中有关公司分立的规定,公司分立应对原有债务的承担达成协议,否则不得分立。若该协议对原有债务的承担明确到每个分立后的公司,则每个公司依协议各自承担责任;若协议仅确定了原有债务的分担比例,那么,分立后的公司对原有债务则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复(1987)33号批复的规定,企业单位开办的分支企业倒闭后,如果该分支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那么,应由开办该分支企业的单位负连带责任。
  
  根据以上我们可以知道,连带债务的认定可以有八种情况,包括公司经营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导致需要承担责任,连带债务的认定,是对债权人利益的合法保障,在签订有关合同确定两人关系之前,应当慎重考虑这些问题,以防被”拖下水“。
  
  
  


·违法发放贷款罪国家规定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国家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


·小额欠债不还怎么办
      小额欠债不还怎么办小额欠债不还怎么办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信贷公司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信贷公司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


·网贷欠5000法律规定
      网贷欠5000法律规定 1、产生罚息,加收50%的利息 虽然每家贷款机构的政策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银行会比小贷公司更好说话一些。如果信用贷款出现逾期,贷款机构会先电话催收贷款,提醒借款人还款,同时利率还会上浮,作为每天的罚息。 罚息力度各家贷款机构不同,比如花旗银行,会在原利...


·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
      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一、签订的高利贷借条有效吗?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6%,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6%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36%以内...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不公平是否可以申请撤销?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不公平是否可以申请撤销?1、可以,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3、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权利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权利,但又不同于一...


·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比较好
      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比较好 一、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比较好 债权债务纠纷,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保障经济秩序、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社会秩序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讨债人,即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不能正确地认识这一原则,以为债权、债权人受法律保...


·邮政银行贷款利息以及小额贷款条件有哪些
      邮政银行贷款利息以及小额贷款条件有哪些 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息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贷款利息执行中国银行颁布的最近贷款利息。调整后的央行基准贷款利息从2015年5月11日开始执行,同时废除了2015年3月1日发布的央行基准利息。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以内贷款利息由...


·合同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什么关系
      合同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有什么关系 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都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去骗取财产,但是两者是不同的罪行,关于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关系是什么呢?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贷款诈骗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区别 贷款诈骗罪与合...


·公司债券计算利息该怎么算
      公司债券计算利息该怎么算 一、怎样计算债券利息? 企业发行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其计提依据是债券面值和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公式为: 每期应计债券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债券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时间 二、怎样计算票据到期日? 票据到期日的计算分两种情形: 1、约定在若...


·借条没有转账凭证能起诉吗?
      借条没有转账凭证能起诉吗?可以起诉,但并不一定可以胜诉,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


·借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并存吗
      在一般的合同中,当事人都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而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利息也是人们会做约定的,不过,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对于借款利息和违约金能并存吗?此外,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期还款,债权人还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但是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能并存吗?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