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主观上有意图违反婚姻法或其他法律的过错,这种过错必须是故意。
  
  我们知道,法律上的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从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4种情形来看,有过错方所持的心里状态都是故意的,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原因并不存在过失的情况。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配偶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形,例如双方都出轨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或是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而另一方也有出轨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要求对方给予离婚过错赔偿,或是过错较小的一方要求过错较大的一方给予赔偿,一般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因为任何一方的行为都是对婚姻的损害,都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如果因过错较小就可以“过错相抵”从而获得离婚损害赔偿,那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二、违法行为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我国目前可以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一)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出轨”。
  
  我国《婚姻法》第46条第1、2项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形下,受害配偶可请求损害赔偿。
  
  这里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这里包括事实婚姻,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这两种情形虽然在形式上有所差别,但实质上都是对《婚姻法》总则规定的夫妻间忠实义务的违反。
  
  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的本质,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即构成对他方配偶权的侵害。法律列举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其本意在于稳定婚姻关系,保护配偶权,防止违反忠实义务的情况发生并在此种情况出现时对受害配偶进行救济。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
  
  《婚姻法》第46条第3项规定的实施家庭暴力,第4项规定的虐待都构成损害行为。所谓家庭暴力,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这里还要说一点,《婚姻法解释(一)》所指的家庭暴力是积极暴力,还有一种暴力是“消极暴力”,也就是“家庭冷暴力”,主要有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这种“家庭冷暴力”目前还没有法律上的支持。
  
  (三)遗弃
  
  婚姻法第46条第4项还规定遗弃家庭成员可诉请离婚损害赔偿。
  
  对于何为遗弃,理论上有不同看法:有认为遗弃是同居义务或扶养义务不履行;有认为遗弃是指不履行同居义务或家庭生活费用负担义务。
  
  婚姻的本质在于双方共同生活,互相给予对方身体上、物质上、精神上之关爱,凡消极的不履行婚姻基本义务者,皆构成遗弃。比如,一方重病,他方置之不理;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同居;无正当理由外出不归等等。遗弃可能会造成对方身体上,精神上之损害,受害配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指的是有过错一方的行为致使配偶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减少或灭失的客观事实。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规定:“《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损害结果即包括物质损害,还包括精神损害。
  
  四、配偶一方的过错与另一方所受到损害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
  
  从婚姻法的立法宗旨看,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存在赔偿问题。
  
  所谓直接因果关系,我们的理解是这些损害行为是导致婚姻破裂的根本原因,而不是离婚当事人所提出的离婚理由,如受害人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诉讼,在审理中若查明“感情不和”实际上是另一方当事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因素所致,就应当适用离婚赔偿。如果是因自身的过错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精神损害不能要求配偶承担赔偿责任。
  
  五、导致离婚的发生
  
  就算具备了以上的条件,如果没有导致离婚发生,还是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这可以说是婚姻侵权责任的特殊要件。
  
  根据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第3款还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发生不但要求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还要求该情形导致了离婚的发生。
  
  除此之外,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婚姻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就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可见,我国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着严格的构成要件。
  
  以上五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五者必须都存在才会有离婚损害赔偿。最后,作为无过错方起诉离婚,一定要了解好相关法律知识,做好万全的准备,希望以上我们的相关知识介绍对您有所助益。
  
  


·不回家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不回家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2)、在夫妻离婚时,共有财产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


·非法集资事实婚姻都是违法行为吗?
      非法集资事实婚姻都是违法行为吗?1、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


·一、没结婚证生孩子犯法吗?
      一、没结婚证生孩子犯法吗没领结婚证生孩子是违法行为,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缴交标准按其生育小孩的时间及户口性质等情况来计算。没领结婚证就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属城镇居民的,对双方分别按你所在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属农业居民的,对双方分别按其户口所在镇(区)的农民上年人均纯...


·民法总则抚养时效中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被判给其中一方,另一方对孩子也是具有抚养义务的,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可是,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也见到过这样的问题,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关于这一点,我国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有关民法总则抚...


·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怎样才会认定为无效婚姻 ?结婚在很多人看来,无非就是男女双方摆婚宴之后,男女双方就成为夫妻了。这些看似约定俗成的现象背后往往存在着许多无效婚姻,一旦因婚姻效力问题发生纠纷会涉及到各方面,此时需要解决问题就要看婚姻是否属于法定的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


·离婚时能否协商约定小孩轮流抚养
      离婚时能否协商约定小孩轮流抚养为了不隔断小孩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有的父母在离婚的时候,约定了小孩轮流抚养,并还将这样的约定实际的写入了离婚协议书中,让其具有法律效力。那一般离婚时能否协商约定小孩轮流抚养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能否协商约定小孩轮流抚...


·为什么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离婚方式,只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由法院直接根据案件的事实决定是否判决离婚。但是法院对于如何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具体如何进行举证都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就有人问,为什么向法院起诉离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原因 ...


·判处拘役请假2天回家合理吗
      判处拘役请假2天回家合理吗 一、判处拘役请假2天回家合理吗? 判处拘役请假2天回家是合理的,拘役期间可以请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


·满足什么样的条件自动离婚?
      满足什么样的条件自动离婚?满足分居达到两年的的条件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如果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且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可以诉讼离婚。...


·双方办了假结婚证算重婚吗?
      办了假结婚证算重婚吗?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禁止重婚,禁止...


·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最好只在双方都协商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抚养权的决定,所以您有需要了解的可以往下接着浏览参考,那么对于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下面一起来具体的关注看看到底如何能够合法有效的解决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