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赔偿的相关法条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离婚诉讼赔偿的相关法条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诉讼赔偿的条件
  
  1、只能在离婚时行使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对于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将离婚损害赔偿权利义务告知离婚当事人。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此规定的目的是让离婚当事人明确法律的规定,及时做出是否行使请求权的选择。
  
  3、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正确理解和适用《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之规定,具体而言:
  
  (1)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就是在诉讼请求中要明确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该“一年”是诉讼时效期间,还是除斥期间,司法解释未做明确规定。该“一年”期间应当为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
  
  并不是很多人以为的,在离婚诉讼中随意一个当事人就能够恳求离婚精力赔偿。一般来说能够提出这个恳求的通常都是受害的一方,当然也是要实践契合了离婚精力赔偿的景象之后,提出的诉求才干终究得到法院的支持,拿到相应的离婚精力损害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下怎么立遗嘱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下怎么立遗嘱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下怎么立遗嘱?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因此,若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部的夫妻共有财产,该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遗嘱中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有效,遗嘱中处分配偶一方财产的部分无效。有...


·事实婚姻如何财产分割
      生活中有很多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便开始同居生活。他们有些是非法同居关系,有些符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当双方感情破裂,可以依法解除。那解除事实婚姻如何财产分割?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事实婚姻如何财产分割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


·对商家惩罚性赔偿性质是什么?
      惩罚性赔偿性质是什么?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质。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在惩罚性赔偿于通过对行为人的惩罚来维护社会利益,是国家为自身需要而作出的强制性干预结果,尽管也有因无形损害而对受害人提供慰藉的需要,但更多的是国家为了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惩罚、预防的需要,体现了惩罚...


·诉讼离婚去哪里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也就是夫妻中一方或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行为,这与协议离婚是完全不同的,一般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往往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那实践中诉讼离婚去哪里提起诉讼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去哪里提起诉讼 (一)一般 1、离婚诉讼...


·离婚和撤销婚姻的区别?
      1、 离婚与婚姻的撤销,从表面上看都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但实际上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   第一,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tjlytel}}>   第...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


·老人私自立遗嘱给女儿有效吗?
      老人私自立遗嘱给女儿有效吗?老人私自立遗嘱给女儿有效,老人私自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


·一、婚内如何起诉老公不给抚养费?
      一、婚内如何起诉老公不给抚养费?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离婚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现很多民事案件在被告人没有到庭的情况下,法官会进行缺席判决,此时也是实际对案件作出了处理的。那针对离婚这类关系人身、财产的案件来讲,您知道离婚是否可以缺席判决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


·婚姻法哪年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
      婚姻法哪年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


·患有哪些疾病法定禁止结婚
      即将准备结婚的男女,要是发现其中一方身患比较特殊的疾病,则就有可能导致最终无法办理结婚登记,这里的特殊疾病就是相关法律中规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到底当事人患有哪些疾病法定禁止结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患有哪些疾病法定禁止结婚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