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探视权一般常在离婚家庭中父母对婚生子女的一种权利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探视权一般常在离婚家庭中父母对婚生子女的一种权利,离婚一般会对孩子成长产生影响,但是父母为了孩子好一般都会有探视权。中止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中止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如何中止探望权
  
  1、申请中止的途径
  
  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
  
  有权申请中止探望权的主体有三类,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探望权的终止条件
  
  由于法律没有探望权的终止规定,笔者认为下列情况可以考虑:
  
  1、子女已满16周岁。未成年子女被宣告死亡的。
  
  2、申请探望权一方有虐待子女的事实或正在受15年以上的长期刑事处罚的。
  
  3、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曾因虐待或伤害被探望子女而受刑事处罚的。
  
  4、申请探望权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久治不愈的。
  
  5、申请探望权一方有教唆被探望子女违法犯罪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6、有拐卖儿童行为的。
  一般情况下,中止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明比如对孩子成长不利或者家暴等问题,只有提供了证据才能让法院进行决断。关于相关问题有不懂部分来本网与律师一对一探讨找寻方案。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有财产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有财产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


·婚姻诈骗罪的认定是什么?
      婚姻诈骗罪的认定是什么?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


·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
      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 一、利用婚姻诈骗怎样写起诉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


·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


·夫妻结婚多久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夫妻结婚多久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管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管理?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之后交给任意一方来管理。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在起诉离婚请律师好吗?
      离婚在我国近几年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并且还有上升的趋势,而在离婚时时候双方需要去解决离婚产生的纠纷问题,主要是问题就是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在婚姻法中对这两个问题有详细的规定说明,那在起诉离婚请律师好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以下离婚情况,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离婚后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


·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
      再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的?再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初婚并无不同。1、再婚领结婚证之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2、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