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协议书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职工在工作期间特别是操作危险作业时,如果不注意防范,很容易造成工伤。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事人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赔偿协议,在协议中约定赔偿事宜。今天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协议书。
  
  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协议书
  
  用人单位: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身份证号:_____,电话: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动者伤残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时左右,_____在__________,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时,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西安市人社局认定,劳动者的此次事故属于工伤事故。
  
  第二条经双方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放弃申请工伤伤残评定的权利,由用人单位参照有关标准给予劳动者相应的一次性补偿。
  
  第三条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由用人单位给予其如下工伤待遇:
  
  (1)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为:__________;
  
  (2)误工费(含医疗期间及出院之后的康复期)为:__________;
  
  (3)其他费用(含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为:_______________;
  
  (4)前述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对于前款约定的补偿款,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全额支付给劳动者,不得拖延;劳动者本人应领取该补偿款,不得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若委托他人,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也同时终止,双方之间也无其他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劳动者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如工作交接等)。
  
  第五条劳动者在本协议生效后,同意不再就此事以任何理由向用人单位主张任何补偿请求,若劳动者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则同意由将已经收取的前述补偿费用全额退还给用人单位。
  
  第六条本协议约定的前述补偿为一次性补偿,劳动者在取得补偿款后,同意不再以此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补偿,也不再以此为由妨碍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应当补偿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用人单位执三份,劳动者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于甲方办公室。
  
  用人单位(盖章):劳动者(签字):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协议书,协议涉及到工伤赔偿以及解除劳动关系两方面内容,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其他费用,具体赔偿多少由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参照行业相关赔偿标准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


·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由于分公司不具
      签劳动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其是没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但如果是子公司的话,则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


·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
      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 在一项建设工程完工后内容也是需要保证工程质量的,比如一些电气工程等也是属于主要工作,他们的施工质量好坏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工作质量,所以这项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那么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影响电气工程建...


·工伤认定行政起诉状起诉事项有哪些?
      在工作中受了工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向用人单位索要相应的赔偿。如果是自己的一些操作不当或者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这时可以提出工伤认定行政起诉状进行申诉。大部分人写行政起诉状的经验几乎为零,那么写工伤认定行政起诉状的起诉事项有哪些? 一、 工伤认定行政起诉状起诉事项有哪些? ...


·如何办理工伤鉴定手续,职工工伤鉴定怎么办理?
      职工在受到工伤之后最为重要的对于工伤鉴定需要相关鉴定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定等额时候,具体的鉴定手续怎么办理?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何办理工伤鉴定手续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农民工在工地做事受伤了有赔偿吗?
      农民工在工地做事受伤了有赔偿吗?农民工在工地做事受伤了是有赔偿的。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工伤。您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后,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评定伤残等级。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可以到仲裁委申请裁决,要求用人单位赔付即可。二、如何申请工伤?农民工在工地发生事故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我国工伤认定原则有哪些?
      在人们日常工作的时间和过程中,因为发生意外或职业病导致人身受到损害,需要工伤保险获得帮助补偿,就要用人单位和受伤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对此我们首先要了解我国法律中工伤认定原则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原则 工伤认定原则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


·患病职工是十五年老员工如何辞退不支付补偿金
      患病职工是十五年老员工如何辞退不支付补偿金?医疗期满以后当事人还不能胜任工作的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就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合同管理员的工作流程
      合同管理员的工作流程 一、合同管理员的职责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制订合同管理制度2、编制常用合同范本,指导合同业务工作; 3、起草重大合同文本,对一般合同进行合规审查; 4 监督合同履行和结算; 5、参与重大合同谈判,提出合同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6、对合同和相关资料组卷归档 ...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进程的加剧,现在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进程的加剧,现在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从电视节目中经常看到企业乱排乱放导致农田污染,庄稼绝收,更有甚者,人们的身心健康受到影响。这些受害者都要向污染企业提出索赔,那么环境污染赔偿多少钱?下文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环境污染赔偿标准怎么制定? 对于人身损...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的内容 我国建筑工程行业是不仅是一个高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的内容 我国建筑工程行业是不仅是一个高薪行业,同时也是一个安全事故发生比较频繁的行业。所以签订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就显得格外重要,那么,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 甲方:_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