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决定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决定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公司的亏损达到了一定的限度,实在是没有办法经营下去的时候肯定就会通过相关的会议决定将公司解散的。公司解散说白了其实就是意味着公司已经濒临破产了,不过公司解散也不是几个人随随便便就能够决定了的,有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决定解散公司但是法人代表不同意的情形。那么,决定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一、决定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股东要解散公司,可以按如下方法操作: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要求公司解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解散。所以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的,公司可以解散。但是如果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解散事由的条款使公司继续存续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项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公司解散。由此股东可以通过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方式,来决议公司解散。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解散公司决议的,公司解散的事由即为成就。
  
  3、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情况下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解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明确了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种情形为: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由此可见,如果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能证明存在以上四种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强制公司解散。
  
  二、解散的程序有哪些?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由此可见,解散公司法人不同意也根本就不受任何的影响的,因为解散公司的这件事情是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有股东表决决定的,在公司的资金周转已经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如果说还有人不同意解散公司,除非当事人能够拿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让公司的经营起死回生,况且法人代表某些时候就是挂个虚名而已,对内部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决策权力。
  
  


·一、夫妻共同财产公司份额可以分割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公司份额可以分割吗?夫妻共同财产公司份额可以分割,但公司章程明确说明不得分割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夫妻双方就出...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对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我们不是很能理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为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以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那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一、发起设立 (一)什么是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


·公司注册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资料有哪些 您应该都知道,现在,想要注册公司的人是越来越多了,但是对于没有公司注册经验的人来说,对于公司注册的资料并不了解,便导致相关手续一直办理不下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为您准备了与公司注册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注册应该准备的资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


·国有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国有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国企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在很多关键领域,都是由国企控制的。而国企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也会因为企业合并重组需求资金,当自有资金不足时,就得对外融资了。这也市场经济的主要功能之一,那么,国有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详细了解下吧。一、国有企业融...


·企业并购目的意义及方法的介绍
      企业并购目的意义及方法的介绍 企业并购,实际上是有两层含义的,即兼并换肉收购。那么,您知道企业为什么要进行并购吗?企业并购目的意义及方法其实是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企业并购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首先要去公证处对法定代表人已经死亡的进行公证,然后准备以下手续:1、《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 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招商引资过来建厂,遇企业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招商引资过来建厂,遇企业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随着城市的扩大,拆迁也不可避免的随之进行,而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业主来说必定是关乎企业发展和利益的至关重要的大事,企业拆迁怎么补偿会直接关系到企业后期的安排和发展,所以务必要事先了解企业企业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规定。   ? 一、招商引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