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人间借贷如何避免发生纠纷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私人间借贷如何避免发生纠纷
  
  私人借贷要避免或减少纠纷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
  
  1、借贷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给别人属于非法借贷。非法借贷的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反而要受民事、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时间、还款时间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尽量避免“君子协定(口头协议)”,否则一旦一方否定,对方就难以举证。
  
  3、当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应及时起诉。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但此时往往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
  
  理想的办法是,当出借人在知道借款人无力还债时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使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间重新计算。”
  
  4、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要求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5、有利息的借贷,其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的规定》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私人借贷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私人借贷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判决。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特殊途径是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依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协商、调解、仲裁、判决的方式。
  
  1、协商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
  
  2、调解
  
  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
  
  3、仲裁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判决
  
  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上文中为您一一讲述了有关“私人借贷如何避免发生纠纷”以及“私人借贷发生纠纷怎么解决”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要想避免借贷纠纷的发生,当事人在借贷关系发生之时,就要注意签好借贷合同或者是写好借条,以书面的形式将借贷关系确定下来,并要保证借贷合同合法有效。在借款用途以及借款利息的约定上都要合法,否则将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而如果发生了借贷纠纷,当事人要及时采取法律措施来解决,避免遭受损失。如果您不知道具体该如何解决,您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的意见,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企业欠钱不还款怎么办?
      企业欠钱不还款怎么办?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请求支付令。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1、诉前证据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的投诉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


·债务追讨时间是多久
      债务追讨时间是多久,应该提供哪些证据?这里说的债务追讨的时间,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这在诉讼解决相关纠纷的时候是很重要的,那到底债务追讨时间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债务追讨时间是多久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什么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什么根据《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


·银行倒闭案例中如何解决倒闭后储户存款问题
      银行倒闭案例中如何解决倒闭后储户存款问题银行倒闭了存款怎么办1、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2、存款保险...


·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的申请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的申请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很多是基于邻里之间的信任,但是很多情况下,借贷的款项并不能及时得到归还。通过诉讼,确认债权后,使债权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就必须了解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的有关问题。将为您一一解答。 一、民间借贷起诉执行申请 (一)申请执行的依据 1、发生...


·合伙企业解散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合伙企业解散债务应该由谁承担?1、合伙企业解散债务还是合伙人承担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一、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债权转让是合同的一方全部或是部分地把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它本质上仍然是合同。但是原来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或者转让方完全退出由受让方接替债权,或者转让方和受让方成为共同债权人。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 1、债权是有效的;...


·借条与资金周转区别是什么?
      借条与资金周转区别是什么?借条与资金周转区别是格式不同,前者是一种正规的借款凭据,但是后者仅仅是表明用途。因此也就意味着可以是因为资金周转而导致借款的事实发生,因此打下借条,这个关系应理应如此。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


·要是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要是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要是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先从侧面提醒,如果侧面提醒后还是不还,那此时应该正面和他交涉,说明自己的态度,仍旧不愿意还钱的话,可以请求他人协调处理这个问题,找朋友或者律师和对方谈判,要求马上还款,必要时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起诉的...


·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哪些
      挪用公款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而此时行为人主观上却没有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目的,否则就会按照贪污罪来定罪处罚了。而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具体行为,其实与贪污罪的行为也不一样。那么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哪些(一)国家工作人员...


·连带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实际上是非常复杂的,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他是包括连带之债的。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不去,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言辞,对于连带债权债务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他们想要知道连带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连带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连带债权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