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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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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如果我们平时工作和生活的话会觉得短短15天的时间过得是非常的快的,可是换了不同的场所有些人员就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了。假如我们的亲人因为各种原因被行政拘留,被关在了当地的拘留所之类的,肯定作为跟当事人关系特别亲密的也会关心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一、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
  
  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要经拘留所值班民警检查),其他的东西一律不得携带给被处罚人。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二、行政拘留程序:
  
  1、调查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执行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对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可能被错误拘留的,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应当被执行拘留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行政拘留所的探视时间没有固定的规定星期几可以去探视的,但是我国规定治安拘留的亲属或者朋友要向他是当事人的话,需要提前预约,因此要看是当事人的话,家属可以到当事人拘留的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工作人员沟通好了就可以会见,但是,行政拘留15天顶多能够探视当事人一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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