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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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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有什么?
  
  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国保监会监督管理保险公司反洗钱职责,制定保险业反洗钱制度,实施反洗钱监管,调查处理涉嫌洗钱案件,保险公司或金融机构以及保险代理机构,有履行反洗钱的义务,向保监会报告反洗钱情况,协助司法机关调查案件。
  
  关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有什么
  
  《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履行保险业反洗钱监管职责。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管职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金融机构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第二章 保险监管职责第四条 中国保监会组织、协调、指导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钱职责:
  
  (一)参与制定保险业反洗钱政策、规划、部门规章,配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对保险业实施反洗钱监管;
  
  (二)制定保险业反洗钱监管制度,对保险业市场准入提出反洗钱要求,开展反洗钱审查和监督检查;
  
  (三)参加反洗钱监管合作;
  
  (四)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宣传;
  
  (五)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涉嫌洗钱案件;(六)其他依法履行的反洗钱职责。
  
  第五条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钱职责:
  
  (一)制定辖内保险业反洗钱规范性文件,开展反洗钱审查和监督检查;
  
  (二)向中国保监会报告辖内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情况;
  
  (三)参加辖内反洗钱监管合作;
  
  (四)组织开展辖内保险业反洗钱培训宣传;
  
  (五)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涉嫌洗钱案件;
  
  (六)中国保监会授权的其他反洗钱职责。
  
  第三章 保险业反洗钱义务
  
  第六条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应当以保单实名制为基础,按照客户资料完整、交易记录可查、资金流转规范的工作原则,切实提高反洗钱内控水平。
  
  第七条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反洗钱条件:
  
  (一)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二)建立了反洗钱内控制度;
  
  (三)设置了反洗钱专门机构或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四)配备了反洗钱机构或岗位人员,岗位人员接受了必要的反洗钱培训;
  
  (五)信息系统建设满足反洗钱要求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文件中应当包括下列反洗钱材料:
  
  (一)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和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的声明;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
  
  (三)反洗钱机构设置报告
  
  综上所述,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关违反反洗钱办法的规定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保险公司应当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保险公司按照规定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保险业务客户身份信息,保险公司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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