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房地产的兴起同时也带动了建筑业,许多商家因节省成本使楼房成为豆腐渣工程,造成了人们的恐慌,建筑工程备受关注,因此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成为项目工程的关键,以下是为你编辑整理的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
  一、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具体流程
  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很广泛,贯穿于项目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和每个方面,从项目中标签约开始到施工准备、现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每个环节都离不开成本管理工作,就成本管理的完整工作过程来说,其成本管理主要包括六个相互联系环节: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等。即通过科学的预测(估算)来制定项目成本计划,确定成本管理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即工程项目的盈利能力,就是讲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以尽量少的物化消耗和活劳动力消耗来降低项目成本,把各项成本支出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内,为企业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为此,企业需要按照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流程严格做好成本控制管理工作。
  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阶段分析
  
  1、
  事前管理
  (1)成本预测:成本预测是根据有关成本费用资料和各种相关因素。采用经验总结、统计分析及数学模型的方法对成本进行判断和推测;通过项目成本预测,可以为企业经营决策层和项目经理部编制成本计划等提供相关数据。(2)成本决策:成本决策是企业对工程项目未来成本进行计划和控制的一个重要步骤,根据成本预测情况,由决策人员认真细致地分析研究而做出的决策。正确决策能够指导人们顺利完成预定的成本目标,可以避免盲目性和减少风险性。(3)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是对成本实行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以货币形式编制施工项目在计划期内的生产费用、成本水平、降低成本率和降低成本额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规划的方案,它是建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开展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的基础。
  2、
  事中管理
  (1)费用开支的控制。一方面要按计划开支,从金额上严格控制,不得随意突破。另一方面要检查各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严防违法乱纪。(2)人工耗费的控制。对人工费的控制,要采取“量价分离”的原则,主要通过对用工数量和用工单价的控制来实现。通过控制定员、定额、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劳动生产率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停工、窝工等问题。(3)材料耗费的控制。在工程造价中,材料费要占总价的50—60%,甚至更多。要搞好材料成本的控制工作,必须对采购、收料、验收、库管、发料、使用六个环节进行重点控制,严格手续制度,实行定额领料,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采购不舍理、领发无手续、现场混乱丢失浪费等问题。(4)机械费的控制。对机械费的控制,主要是正确选配和合理利用机械设备,搞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提高机械的完好率、利用率和使用效率,从而加快施工进度、增加产量、降低机械使用费。
  3、
  事后管理
  (1) 通过成本核算环节,掌握工程实际成本情况。(2) 将工程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进行比较,计算成本差异,确定成本节约或浪费数额。(3) 分析工程成本节超的原因,确定经济责任的归属。(4) 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成本控制工作。⑤对成本责任部门和单位进行业绩的评价和考核。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就要按照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这六个环节进行,同时要做到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以及事后管理,这样才能做好一个建筑工程,并且做到用最少的成本做最好的建筑工程。


·书面的劳动合同其实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的凭
      书面的劳动合同其实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的凭证,因此根本的解除应该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此时必须要符合规定的事由才行,那到底劳动关系解除的事由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关系解除的事由有哪些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


·公司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


·一、驾驶员醉驾后去哪找工作?
      一、驾驶员醉驾后去哪找工作?驾驶员在醉驾后没有构成严重刑事责任的,一般对于工作领域是没有具体限制的,除了在报考公务员等特殊岗位有限制。因此,醉驾后去找工作是没有太大限制的。就业时如实报告就行,原则上不影响找工作。但报考公务员等特殊岗位有限制。但若是醉驾被追究刑事拘役后,对工作有很...


·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责任如何承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在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服务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的规定除了法定情形外,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1、服务期内,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2、服务期内,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其实也算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了,但其中有些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有一些却不能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不满足法律中规定的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那在申请认定为工伤的时候,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来劳动工伤认定流程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劳动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


·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规定是什么
      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规定是什么? 各省、市、自治区标准略有不同,但大体差不多,具体咨询所在社保部门。比如河南省,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具体标准、对象和支付渠道如下: 1、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


·在我国委托施工协议书怎么写 建筑工程在进行建筑的时候,一般
      在我国委托施工协议书怎么写 建筑工程在进行建筑的时候,一般发包方会将工程委托给建筑单位进行修建。双方会对工程修建过程中的一些列问题作出规定。双方在签订协议以后,会按照协议的内容来进行修建。很多人对在我国委托施工协议书怎么写的问题,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们特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 ...


·一、病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终止吗?
      一、病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终止吗?如果还在医疗期内,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而需要延续至医疗期满。如劳动者仍无法工作,则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


·举报雇佣童工相关证据没有可以吗?
      在我国的法律生活中一直讲究“谁主张,谁举证”,运用到现实生活中就是你若想举报某些现象或人员,就得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有不少的举报者难以提供实质性的证据材料,就如举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那么举报雇佣童工相关证据没有可以举报吗? ? 一、无证据举报雇佣童工的法律...


·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
      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辞退工龄超十年员工如何赔偿?
      公司辞退工龄超十年员工如何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凡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将被辞退,并给予以下补偿:首先,企业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报酬按工龄计算。一年工作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十年十个月的平均工资,半年以下半个月的平均工资,半年以前一年以下一年的平均工资。二、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