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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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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情况下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属于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情形,但是法律规定的是“同居”即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所以你应该收集相关证据,仅仅“出轨”证据不足以使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其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这一条,你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使男方净身出户
  二、是否有权要求出轨一方净身出户?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出轨行为并不一定导致离婚财产多分。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均等分割,照顾妇女儿童、照顾无过错方、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出轨证据属于法官酌情考虑的证据。有很多出轨受害方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出轨的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但事实上,无论出轨方构成哪种形式的出轨行为,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并不大。而且,“净身出户”其实也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为根据现有法律,没有“净身出户”这一法律后果。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只是适当倾斜,不会幅度过大,过错方净身出户在判决中是不大可能出现的。可向法院申请对另一半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有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能够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导致损失的范围内,根据事实上情况,确定合法的财产保证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r第二十八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另一半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有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能够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导致损失的范围内,根据事实上情况,确定合法的财产保证数额。
  离婚财产2年没有给当然可以索要财产了。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夫妻的共有财产确实是有自己的一部分,那么,就必须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对方迟迟不给财产,那么,就可以进行起诉,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是合法权益,法律就会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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