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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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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的规定是什么?
  
  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程序
  
  劳动合同续订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的一定期限内通知劳动者,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发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书后,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就无法续订;同样,如果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就无法续订。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劳动合同才能续订。
  
  3、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
  
  4、鉴证或者备案
  
  经过鉴证或者备案的劳动合同续订后,需要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或者备案的手续。
  
  三、如何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
  
  新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慎重考虑把握好两个要点。
  
  其一,考虑人员更新的需要,可以以短期限劳动合同为主。对一些低技能、岗位专业性不强的劳动者可以采取连续签订两次较短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方法,使累计合同时间缩短,便利劳动者的更新。但是,这样做加重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与新法原则相冲突。
  
  其二,从提高用工稳定性、降低用工成本的角度考虑,应该以长期限劳动合同为主,延长每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这样也可以解决合同短期化的问题。
  
  其实,企业没必要担心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会因为新法的实施受到限制。因为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订立次数都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什么样的劳动者的决定权仍掌握在企业手中。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这种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的话公司也是涉及到经济赔偿的问题,续签劳动合同就跟我们第一次签劳动合同的时间限制都是一样,在劳动合同到期已经超过了一个月还没有重新签订新的书面合同,意味着从第二个月开始职工理论上应该可以拿到双倍的工资,不过为了避免影响和公司的劳动关系,续签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职工自己要学会灵活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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