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道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现在的市政道路施工,大部分的施工企业对道路施工质量都不重视,会十分容易的造成在施工的经过中经常发生质量问题.所以,为让市政道路项目的施工质量获得保证,防止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让城市的形象得到有所得提高,施工企业一定要增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那么会涉及到有关于道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今天让我们来详细的介绍一下。
  
  1、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组织
  
  1.1、质量保证体系
  
  (1)建立以ISO9002 质量体系为中心以专业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相结合,以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为内容,以跟踪监测、跟踪检验、试验、加强工序、关健过程的控制和不合格控制为主要手段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实现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见"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保证体系的不断有效运转标志着企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为了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转,从教育入手,不断增强全员的质量意识。使全员参与质量活动和质量管理,自觉接受检查监督,自觉维护企业信誉。
  
  (3)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我公司的质量方针是:依靠科技、规范管理、质量保证、顾客满意。质量目标是:铁路建设项目,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85%以上,房建竣工交验优良率50%以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优良率90%以上,争创部级、国家级优质工程;公路、水利、市政、机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满足行业的规定标准和行业的要求。
  
  (4)我公司对本项目的质量目标是:
  
  (1)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广东省优质工程,争创鲁班奖。
  
  (2)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了率100%,分项工程优良率95%以上,重要分项工程优良;
  
  (3)分部工程优良率90%以上;
  
  (4)杜绝一切质量责任事故。
  
  (5)创优规划: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创优领导小组,大力推行名牌战略,制定创优措施和严密的施工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个人。
  
  2)以ISO9002 质量体系覆盖本项目,保证体系在本项目有效运行。在质量体系的运行中,使各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以科学管理推进质量管理,以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3)制订创优验收标准,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建立严格的工序监督和分项分部工程检查、检测制度,分项工程虽然达到《验标》标准,但达不到创优标准不得验收;分项工序虽然达到《验标》标准但达不到创优标准,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以严格的工序把关实现分项工程创优,以严格的分项工程创优实现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创优。
  
  4)建立质量创优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在质量创优活动中,竞争上岗,优胜劣汰。
  
  5)在质量体系运行中,建立质量环,严格控制各个环节。
  
  a.控制施工准备,以求规划周密科学布置现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b、控制材料、构件、设备采购关,杜绝不合格品进入现场。
  
  b.控制工序工艺流程,步步对照标准,处处对照设计,从根本上为创优打下基础,避免不合格品发生;
  
  c.控制好重要施工过程,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参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作业指导书、工法及操作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随时监督抽查、检验,将重要关键过程和施工全过程置于严密的监控之下,这是质量保证的核心;
  
  d.作好检验、试验控制,包括检测、监测、测量、材料和成品试验等手段,以及进货检、工序检、分项分部检、成品半成品检、隐检、终检等项目,对施工过程随时随机跟踪监控,这是整个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创优成败的关键,要制定检测工作程序和操作制度,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e.作好"不合格"控制,包括购进的材料、购件、半成品、工艺、工序等。一般不作紧急放行,坚持不合格不放行。
  
  f.作好文件和资料控制,对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程序文件、质量记录、往来函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验收标准、概预算定额、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各种现场记录,检测试验资料、电传、电话记录等实行控制,制定收发、传递、修改、作废、归档登记制度,防止使用无效版本,造成事故。
  
  6)定期进行体系内部审核,及时申请外部审核。
  
  (6)质量保证体系要点
  
  1)首先组建一个高素质、高效率的项目班子,这是保证体系中的首要保证。
  
  2)施工准备阶段各项工作质量是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质量环中重要的一环。
  
  施工准备包括科学的现场布置,准确无误的施工测量,项目环境的调查包括料源、土源、地质、毗邻工地、周边建筑、运输通道等要素的勘察,设计文件的审阅核对、相关规范、标准、政府法规、业主的要求等文件的收集,编制实施性施组、实验监测机构的建立、三通一平、管线改移、资源的投入,包括设备能力、劳动力素质、技术力量、资金投放等,组成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环节。
  
  3)施工过程控制是质量体系也是质量环的主要环节。包括工序、工艺控制、检查、检测、试验、监测手段的控制,放样精度控制,操作标准控制以及不合格控制等,决定着产品最终质量,标志着各项工作的最终结果。
  
  4)竣工阶段工作也是质量环的重要环节。包括工程的收尾配套质量,最终检验,单位工程质量评价,原始资料收集及竣工文件编制质量,技术总结和科研成果水平等。
  
  5)行政奖罚手段包括质量责任制,竞赛评比制,质量一票否决制等行政控制手段是质量保证体系中的手段之一。
  
  6)全面质量管理手段是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内容,通过PDCA 循环和QC 活动,使工序质量不断总结不断提高并通过数理统计预测工序,工艺质量发展趋势,提出以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适时指出薄弱环节,以使在下一循环中加以纠正,并以QC 课题研究成果改善工作和产品质量,从而进一步完善了质量保证体系。
  
  1.2、质量管理组织
  
  建立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质量领导小组及小组领导的分支组织,使项目的质量管理纳入组织管理与群众参与的网络。质量领导小组组织形式见下图。
  
  2、质量管理措施
  
  1)项目中标后,由项目经理主持,带领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再调查,全面深入了解现场地质情况、周边环境、交通情况、地下管线、排水系统、相邻工地情况、最终确定现场平面布置和施工方案。
  
  2)进一步熟悉招标、合同条款、设计图纸、严格执行国家、广州市及业主有关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及相关法规。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并按时报送业主与监理工程师。
  
  3)根据批准的实施性施组,编制本项目的质量计划,分部位质量保证措施,分专业技术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工艺规则。并组织技术交底,下达作业指导书。
  
  4)按ISO9002 质量体系和质量手册要求,组织好体系
  
  综上所述,这就是有关于道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有关内容,都说盖楼建房子都要先打地基如果前期的工程质量十分的差就会产生许许多多的安全隐患,也就是当今社会上所称的豆腐站工程,那么道路工程也十分的重要。
  
  


·工伤鉴定上哪
      工伤鉴定上哪,需要怎样的流程办理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流程的说明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


·湖南省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之内?
      湖南省工伤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之内?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


·关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因素
      工程质量也是在整个工程全部都竣工以后才逐渐形成的,所以只要是负责任的建筑单位基本上都知道,在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当中就要避免相关的因素导致质量出现任何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地方,因为优秀的工程质量是建筑单位的职业操守,而不是要应付开发商和检验单位的检查。所以从事工程建筑的主要责任人就一...


·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
      离婚后没工作抚养不拿可以吗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或者其他事情的发生,可能会做选择离婚的途径来结束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虽然夫妻离婚是自由的,但由于离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是相对复杂的,例如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离婚后没工作不拿抚养可以吗?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综合法律知识,...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
      一、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哪些资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


·如何认定单位逼迫员工辞职
      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可能看到过单位逼迫员工辞职的现象。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认定单位逼迫员工辞职的行为呢?而在实践中,如果员工确实是被迫辞职的他能否得到补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认定单位逼迫员工辞职 劳动部与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劳...


·劳动合同罚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书相关规定:1、主体由两方构成。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3、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员工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


·南京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南京加班工资如何计算?虽然在不同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也导致了工资水平的不一样的,但在实际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其实具体的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具体因素有所差异。那您知道南京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应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试用期期间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社会保险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辞退员工可以争取哪些赔偿
      辞退员工可以争取哪些赔偿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


·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
      不管是签订什么样的合同,当事人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对劳动合同来讲也不例外。但很显然,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的事项,与其他的合同不一样。具体说来,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