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关于期限的规定有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刑诉法之所以在规定中设定各种期限是为了保护每个主体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法院或者其他有权主体的滥用权力而遭受损害,尤其是那些会产生不利后果的行为必须有固定的期限才能保证公正,下面一起来学习一下刑诉法关于期限的规定有什么?
  
  一、刑诉法关于期限的规定有什么?
  
  (一)以时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
  
  以时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情况,在刑事诉讼中比较少见,大致有12小时、24小时、48小时三种情况。
  
  1、12小时。传唤、拘传最长不超过12小时。
  
  2、24小时。拘留和逮捕后24小时之内,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把被拘留或逮捕的原因以及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或逮捕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家属。
  
  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应当在被拘留或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讯问。
  
  3、48小时。在侦查阶段,对于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所委托的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二)以日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
  
  以日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情况,在刑事诉讼中比较多见,大致有3日、5日、7日、10日、15日、20日几种情况。
  
  1、3日。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法院应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侦查机关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原邮电机关。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休庭后3日内,将当庭出示的证据以外的其他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2、5日。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
  
  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在侦查期间,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3、7日。人民检察院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被不起诉人可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后,应当在7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4、10日。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10日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4日)。
  
  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应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5、15日。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二日起15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6、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三)以月为期间计算单位的
  
  以月为期间计算单位的情况,在形式诉讼中同样比较多见,大致有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几种情况。
  
  1、1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之一,可以再延长1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意见书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人民法院自收到人民检察院纠正减刑、假释的意见书后1个月以内,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2、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延长1个月)。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3、3个月。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是否重新审判的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4、6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12个月。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以上就是关于刑诉法关于期限的相关规定。总的来说,其实仔细观察刑诉法的规定就会发现所有的期限规定是有利于各方面而不存在任何的对待偏差的,尤其是对于没有权力处于弱势的公民来说期限的规定是自己对抗权力机关侵害的有利依据。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食品是您离不开的,食品安全也是必须要做到的一个最起码的原则。食品在销售、制造的时候,其中有一些添加剂是国家绝对不允许存在的。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非法添加是违法的一种行为。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什么?一...


·过失致人重伤罪怎么认定
      若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过意,而是因为自己的过失给他人的人身造成了重伤的损害,这种情况下就会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经过严格的认定之后,就会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那到底这个过失致人重伤罪该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叫过失致人重伤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


·诈骗未遂量刑标准2023是什么?
      诈骗未遂量刑标准2023是什么? 一、诈骗未遂量刑标准 以诈骗罪定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伤害罪强制措施的证据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故意伤害罪强制措施的证据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故意伤害罪强制措施的证据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对于故意伤害罪强制措施的证据标准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刑事拘留规定的条件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


·拘役和判刑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知道,在刑事处罚措施中包括了拘役和判刑,虽然这二者都是对犯罪分子的人身进行了一定的剥夺,但是他们之间还是有一些不同的。那究竟拘役和判刑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一、拘役和判刑的区别有哪些拘役和判刑的性质不同,拘役是一种刑罚,而判刑是司法部门依据法律给犯罪嫌疑人以刑事处罚的...


·私闯民宅打人是什么罪?
      私闯民宅打人是什么罪?公民的住宅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能非法的闯入他人的住宅,否则的话就会被认定为私闯民宅罪。然而,现实中有的人不仅私闯民宅,同时还有打人的行为。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此时私闯民宅打人是什么罪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私闯民宅打人是什么罪1、私闯...


·刑事诉讼法期间是如何计算的?
      在刑事诉讼法中,我们经常看到某某事项需要多少天内完成,比如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要在十五天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遇到节假日,期间的计算可能有些复杂,为了抵消人们的误解,刑诉法中对期间作出了明文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期间是如何计算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本站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刑事...


·想象竞合犯和数罪并罚有什么区别?
      想象竞合犯和数罪并罚有什么区别?想像竞合犯与数罪并罚的区别要点是一行为还是数行为。例如,盗窃既遂后,为了破坏现场或者为了泄愤报复而又故意毁损数量较大财物的,是数行为。因为盗窃这一行为己经结束,而后又产生新的犯意(毁坏财物)并实行了相应的毁坏财物的行为,又有另一行为,所以是数行为,...


·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
      侮辱这一名词我们都很熟悉,如果是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贬损他人人格,并且破坏他人名誉的,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会构成侮辱罪。侮辱罪也只有是严重的侮辱行为才能构成,但是如何判断情节严重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在法律上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一、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侮辱罪客观上表现为使...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国家对相关的动植物的来源去向规定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会发放相应的合格证书,保证社会安全和国家利益,如果在检疫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现象,严重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将认定判罪,那么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司法解释 ...


·绑架中强奸如何处罚,绑架后又有强奸行为的怎样判刑
      在绑架犯罪的过程中,可能还会伴随着一些其他的犯罪,如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强奸罪等等。司法实务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对行为人的处罚都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绑架中强奸该如何处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绑架中强奸如何处罚 在绑架过程中,行为人对女性被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