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关于期限的规定有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刑诉法之所以在规定中设定各种期限是为了保护每个主体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法院或者其他有权主体的滥用权力而遭受损害,尤其是那些会产生不利后果的行为必须有固定的期限才能保证公正,下面一起来学习一下刑诉法关于期限的规定有什么?
  
  一、刑诉法关于期限的规定有什么?
  
  (一)以时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
  
  以时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情况,在刑事诉讼中比较少见,大致有12小时、24小时、48小时三种情况。
  
  1、12小时。传唤、拘传最长不超过12小时。
  
  2、24小时。拘留和逮捕后24小时之内,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把被拘留或逮捕的原因以及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或逮捕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家属。
  
  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应当在被拘留或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讯问。
  
  3、48小时。在侦查阶段,对于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所委托的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二)以日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
  
  以日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情况,在刑事诉讼中比较多见,大致有3日、5日、7日、10日、15日、20日几种情况。
  
  1、3日。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法院应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侦查机关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原邮电机关。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休庭后3日内,将当庭出示的证据以外的其他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2、5日。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
  
  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在侦查期间,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3、7日。人民检察院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被不起诉人可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后,应当在7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4、10日。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10日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4日)。
  
  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应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5、15日。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二日起15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6、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三)以月为期间计算单位的
  
  以月为期间计算单位的情况,在形式诉讼中同样比较多见,大致有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几种情况。
  
  1、1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之一,可以再延长1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意见书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人民法院自收到人民检察院纠正减刑、假释的意见书后1个月以内,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2、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延长1个月)。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3、3个月。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是否重新审判的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4、6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12个月。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以上就是关于刑诉法关于期限的相关规定。总的来说,其实仔细观察刑诉法的规定就会发现所有的期限规定是有利于各方面而不存在任何的对待偏差的,尤其是对于没有权力处于弱势的公民来说期限的规定是自己对抗权力机关侵害的有利依据。
  
  


·涉嫌敲诈勒索罪有判缓的可能吗
      涉嫌敲诈勒索罪有判缓的可能吗?涉嫌敲诈勒索罪也有判缓刑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强奸罪的条件有哪些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


·持刀抢劫罪如何判刑
      持刀抢劫罪是指持有凶器对被害人实施抢劫的行为,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应受到刑法严厉处罚的犯罪行为,持刀抢劫即侵犯被害人财产权利又侵犯其人身权利,是一种复杂的犯罪行为,对持刀抢劫罪刑法也进行详细的规定,持刀抢劫罪如何判刑?如果需要更详尽的法律服务可以咨询。 一、抢劫罪的立案标...


·无罪辩护不成功还能从轻吗
      无罪辩护不成功还能从轻吗 一、无罪辩护不成功还能从轻吗? 无罪辩护不成功就不能从轻处罚了,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坦白从宽原则,自首,坦白都可能作为法定量刑从轻的理由(是可...


·假释期间犯新罪属于累犯么
      一、假释期间犯新罪属于累犯么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


·刑诉法拘传的程序是什么
      一、刑诉法拘传的程序是什么? 1、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称为拘传票)。 2、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


·量刑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量刑就是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是要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的刑罚。缓刑是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是在社区服刑的刑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区别很大。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用来规范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象是公检法部门的刑事诉讼活动和诉讼人,保证诉讼人的基本权利,规范了诉讼人的义务。刑诉法每一个条文都是不能触犯的,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是什么? 第一百六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


·伪证罪 侦查机关是哪一个
      关于伪证罪,首先要有专门的机关来立案侦查,然后才能根据搜集到的证据,看是否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那么您知道伪证罪的侦查机关是哪一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伪证罪的侦查机关是哪一个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


·介绍卖淫罪量刑处理是怎样的
      介绍卖淫罪量刑处理是怎样的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刑事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刑事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