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记录封存刑诉法如何规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不管是社会上年龄多大的公民都是有可能因为触犯了刑法出现犯罪行为而被处罚的,一般来说只要是犯罪就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无法抹灭的痕迹并且将会伴随一生,但是对于还没有长大的未成年人来说就需要特殊地加以处理,下面一起来看看犯罪记录封存刑诉法如何规定?
  
  一、犯罪记录封存刑诉法如何规定?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适用对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及免除刑事处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2012年12月31日以前审结的案件符合前款规定的,相关犯罪记录也应当封存。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法院生效判决后,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高检规则》第503条)
  
  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
  
  解除 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
  
  (一)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二)发现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封存期间的义务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封存的犯罪记录的,应当提供查询的理由和依据。对查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最高法解释》第490条)(法院应审查)
  
  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社会调查报告  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可以委托有关组织和机构进行。
  
  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调查。
  
  提起公诉的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应当随案移送法院。
  
  羁押审查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应当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及时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出庭作证  公诉人一般不提请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出庭作证。确有必要出庭作证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分案起诉   对于分案起诉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应当同时移送人民法院。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如果补充侦查事项不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参与的犯罪事实,不影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先予提起公诉。
  
  简易程序    对于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条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提起公诉时向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建议。
  如果犯罪的主体是未成年而直接将其行为记录在档案就相当于是直接影响了他们未来的发展,所以国家也是出于再给这些未成年一次重新改正并且为社会做贡献的机会而将其犯罪记录暂时封存。
  
  
  
  


·拘留5个月还没开庭是合法的吗?
      拘留5个月还没开庭是合法的吗? 一、拘留5个月还没开庭是合法的吗? 1、拘留5个月还没开庭一般是合法的,这是由于虽然刑事案件的处理有期限的要求,但是在期限届满之前,可以提出延期请求,一旦请求被受理,那么开庭的时间也会随之延迟。 2、可以延期的情形具体如下: 《刑事诉讼法》...


·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多少
      罪犯被判有期徒刑的,在实际服刑期间要是表现良好,那么就有机会获得减刑。不过就算获得了减刑,也是有一个具体的减刑幅度的。那么您知道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多少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


·盗窃案中的犯罪未遂怎么判罚?
      一、盗窃案中的犯罪未遂怎么判罚?(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犯罪中止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犯罪中止成立要件包括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


·构成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如果行为人出于故意向走私、贩卖毒品等的毒品犯罪分子提供毒品,也不构成本罪,而应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或者其他...


·在我国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刑跟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是高度吻合的,因为我国的法律制度本身就是秉承着惩罚跟教育相结合的政策在实行的。缓刑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就起到着某种过渡性质的处罚措施,但是被判处了缓刑以后一般都会有一个具体的执行期,有些人对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就是比较疑惑的。 一、在我国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 ...


·拘留羁押期满后会怎样处理?
      拘留羁押期满后会怎样处理?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


·失火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失火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


·犯罪构成分为几个方面分别是什么
      犯罪活动肯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对犯罪案件定性的时候,必须严格区分犯罪案件的类型,或者看犯罪案件属于那一类型。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的构成都是从几个方面来进行定罪的,这样才可以很好地维护好司法的公正。下面,我们就为您既介绍一下犯罪构成分为几个方面分别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分为几个...


·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 如何处罚共同犯罪人
      通常在共同犯罪当中才需要区分共同犯罪人的具体身份,因为我国法律中规定,对不同身份的人处罚原则是不一样的。您我国也对共同犯罪人作出了分类,那究竟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要件?
      每年的春运、寒暑假及重大节假日前后,各个汽车、火车站点和轮船码头等都会看到倒买倒卖车船票的黄牛,他们为谋取私利,加价出售紧俏车船票,更有甚者,为了赚取更大的利益,私自伪造票据出售,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公共交通秩序,那么,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呢? 一、伪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