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进行刑事申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当然也是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不过,只有具有相应资格的人,才有权提起刑事申诉。同时,还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到底进行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呢?
  
  一、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再审,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他们共同对本院的审判行审判监督权;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不同,其提起的方式和适用的程序也各不相同。
  2、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所谓确有错误,既包括认定事实的错误,又包括适用法律上的错误;既包括适用实体法错误,也包括法定程序错误。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如未发现错误,不能提起审判监督。另外,人民法院对未生效的裁判发现错误的,只能通过二审程序纠正错误,而不能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3、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方能启动再审程序。
  
  二、重新审判的案件怎样处理?
  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查清事实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宣判被告人无罪。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书;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调解结案。根据规定,提起刑事申诉的需要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的两年内提出,当然有特殊情况下的,则不受这个时间限制。至于提起刑事申诉的条件,上文中也是作出了讲解。若不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就无法启动再审程序。


·贪污罪的证据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严厉反腐的旗帜下,很多官员渐渐的浮出了水面,但是要想认定这些官员贪污了钱财,构成了贪污罪,就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才行。你知道贪污罪的证据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下文做了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证明对象 (一)犯罪构成要件方面需要证明的事实 1、在犯罪主体方面,必须证明犯...


·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建立起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就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同时,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


·刑事附带民事不赔残疾赔偿金吗?
      刑事附带民事不赔残疾赔偿金吗?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


·法律上犯罪中止有何特征
      犯罪中止有何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组织作弊会有什么后果?
      考试公平公正是一个基本的原则,考试的结果关系到考生的命运,如果在考试中作弊,对于别的考生来说明显的有失公平。我国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对作弊的行为进行了规定,也就是说,以后作弊的行为将会承担刑事责任,而组织作弊的处罚更重。那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组织作弊会有什么后果?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地...


·犯罪人员判处缓刑由谁执行
      犯罪人员判处缓刑由谁执行现在是一种社区矫正制度,也就是所在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协同派出所执行的。相对宽松了许多。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中国现行缓刑的监管机关是公安机关,缓刑犯的所在单位...


·刑法未成年犯罪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罪名其实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的,即只要是年龄已经满了16周岁,并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也就是说其中会有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刑法未成年犯罪规定的内容吧。 一、刑法未成...


·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不管是在怎样的诉讼中,如果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那么都有可能对最终的结果造成影响,对此我国专门在诉讼中规定了回避的制度。那么实践中,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在刑事诉讼活动...


·刑事移送管辖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于自诉或公诉案件,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候,一般法院还是会先对案件的管辖进行审查,若自己不具有管辖权的话,则就不会受理案件。当然,要是受理之后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则就只能进行移送了。法律中对刑事案件的移送管辖做出了条件规定,那么刑事移送管辖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故意伤害罪强制措施的证据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故意伤害罪强制措施的证据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故意伤害罪强制措施的证据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对于故意伤害罪强制措施的证据标准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刑事拘留规定的条件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


·死刑犯的立功,可以减刑吗?
      我国刑法对“重大立功表现”是在68条、78条分别作了规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