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有很多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在我国关于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是什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双方可协商进行增减或修改相关条款,前提是一定遵守这些法律中的条例,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下面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某专利商标事务所作为受托人,其主要义务表现为:
  
  1.受托人负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受托人的此项义务,即,“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专利代理合同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订立,因此,受托人应当一丝不苟地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想方设法完成委托事务。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这是受托人的首要义务。受托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如果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变更委托人的指示时,法律规定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2.受托人负有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条规定了受托人的此项义务,即:“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3.受托人负有向委托人报告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了受托人的此项义务,即:“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依此规定,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根据委托人的请求,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作出指示。受托人在委托人合同终止时,也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办理经过和结果,并要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等。
  4.受托人负有向委托人赔偿损失的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了受托人的此项义务,即:“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依此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需注意:(1)受托人承担责任以过错和存在损失为前提。存在损失,但受托人无过错的,不必承担责任;或受托人有过错,但没有造成损失的,也不必承担责任。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这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即严格责任不同。(2)受托人责任的轻重因委托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而有所区别。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只要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无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没有报酬,因此,其承担责任比有偿委托合同要轻一些。受托人只有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所谓重大过失是指一般人对该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都能预见到,而受托人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致使损害后果发生的。(3)受托人越权,造成损失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合同中,虽然受托人的权限较大,但总有一定的权限范围。若受托人超越权限范围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就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越权本身就是一种过失。有人认为,若受托人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则即使越权,也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此观点是欠妥的。如果允许当事人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为自己的越权行为辩解,那么就没有委托的必要,没有设定权限范围的必要了。更何况,受托人越权,就违背了诚信原则,使双方的信赖受损。
  二、签约风险提示:
  1.订立专利代理合同时,委托人应当选择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代理人,且代理同一个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2人。2.合同应当明确申请的专利类型。我国专利法目前保护的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权的权利范围和性质不同,申请的程序和难易程度也不同。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程度最高、但是申请审批最为严格。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较为容易,但是权利内容则相对较少。所以委托人应当综合考虑自己的技术创新程度和申请成本进行选择。3.专利申请程序较为复杂、历时也比较长。所以委托人应当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对专利代理人的代理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因为授权范围越宽,则专利代理人可以处置的关于委托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就越多,所以委托人在设定委托范围的时候应当谨慎。4.关于技术保密条款的设定。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专利代理人要了解技术才能写好专利申请的相关材料,在取得专利权之前,一旦专利代理人将委托人的技术秘密泄漏出去,将严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所以委托人在订立专利代理合同的时候要以技术秘密条款的方式或者另外订立技术秘密保护合同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所以您在完全遵守法律条例和注意事项的前提下,再进行操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专利代理服务合同,不违法的前提下维护彼此的切身利益,公平公正的进行合同的签约和修改是完全没有问题和风险的,希望您可以尊法守法不违法社会稳定。
  
  
  


·商标权质押借贷需要哪些材料?又有哪些流程?
      商标权质押借贷需要哪些材料?又有哪些流程? 一、商标权质押借贷到底是什么呢?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贷款...


·专利转让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专利转让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专利权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受到您的关注,但是还是有一些疑惑困扰着您,如专利权转让程序怎么走?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


·重新注册商标和续展费用各是多少?
      重新注册商标和续展费用各是多少?纸件商标注册申请由现行每件1000元降为每件8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80元。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


·商标持有人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
      商标持有人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不...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措施的主体是哪些
      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措施的主体是哪些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


·注册商标可以几次续展?
      注册商标可以几次续展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 (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 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


·著作权侵权怎么进行认定
      著作权侵权怎么进行认定从我国的发展趋势上,显而易见的著作侵权行为可能会减少,而处于模糊地带的侵害著作权案列将会增多。我国著作权法目前只是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列举,而没有给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侵权认定的明确标准。因此学会著作权侵权认定就显得至为重要。本文将根据民法基本原理及著作权法的...


·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商标权的使用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期合理使用才有助于平衡竞争性利益,同时法院也需要在减少混淆与公平利用之间寻找平衡。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梳理的商标权使用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叙述性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广泛适用于对商标的叙述性使用特别是...


·商标权转让注意什么事项
      商标权转让注意什么事项 在取得了商标权之后,商标权人可以将相关的一些权利转让给他人,这一般是要收取费用的。并且,在是进行商标权转让的过程中,也有一些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商标权转让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是什么?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2、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