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般公民在涉嫌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往往就是属于犯罪嫌疑人,而在案件进入到了法院审判阶段之后,那么此时虽然都是同一个公民,但此时已经从犯罪嫌疑人变成了被告人。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究竟才是该如何认定属于犯罪嫌疑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是怎样的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确认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规定,造成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常常被异化。为有效保障人权,制约侦查权,必须构建我国确认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证明标准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所要达到程度的要求。可以这样说,在刑事诉讼中,司法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所从事的活动都是紧紧围绕着证明标准而展开的。到达不同的诉讼阶段,必须达到该阶段所要求的证明标准,即不同的诉讼阶段有不同的证明要求。通常情况下,证明标准具有层次性,如英美法系国家,其证明标准依证明所需的确定性程度划分,由高到低共有九个层次:第一等是绝对的确定性,任何法律目的均不作此要求;第二等是排除合理怀疑,刑事案件中为有罪认定所必需;第三等是明晰且有说服力的证明,适用于某些民事案件以及某些管辖法院对死刑案件中保释请求的驳回;第四等是优势证明,适用于多数民事案件以及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肯定性抗辩;第五等是可成立的理由,适用于逮捕令状的签发、无证逮捕、搜查及扣留、控诉书和起诉书的发布、缓刑及假释的撤销,以及对公民逮捕的执行;第六等是合理相信,适用于阻截和搜身;第七等是有合理的怀疑,无罪释放被告人的充足理由;第八等是怀疑,适用于调查的开始;第九等是没有信息,对任何法律目的均不充分。可见,在英美刑事诉讼中,不同的诉讼阶段拥有层次不同的证明标准,对应了英美国家审判前被追诉人称谓的多样化。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目前采用基本一致的证明标准,即从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最后到有罪判决,都是如此,各项证明标准基本一致,而且都是最高的标准。我国法律应单独规定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证明标准。基于人的认识的“渐进性”以及便于实际操作运用,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证明标准应当是“合理根据”。所谓“合理根据”,是指侦查人员根据所了解和掌握的事实和情况确信已经发生的犯罪事实是嫌疑人所为。在实践中,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一是确认犯罪嫌疑人要有相当数量的证据;二是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并不需要达到充分的程度;三是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认定结论无需具有排他性。(二)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我国1979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和1996年、2012年两次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程序都没有规定。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对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提出以下具体设想:1.申请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要确定某人为犯罪嫌疑人,应填写《确认犯罪嫌疑人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被确认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涉嫌的罪名,申请确认的理由(犯罪事实和证据),申请机关及申请人,批准机关及批准人等。2.批准办案的侦查人员将《确认犯罪嫌疑人申请书》填写好,报县级侦查机关负责人审批。紧急情况下,可由县级以下的案件侦查负责人审批,但应在2日内补报县级侦查机关负责人审批,若县级侦查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确认,则犯罪嫌疑人的确认及确认后与此相关的侦查活动无效。3.告知经县级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确认犯罪嫌疑人后,将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并进行讯问。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侦查人员应告知其因涉嫌什么犯罪而被确认为犯罪嫌疑人;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时,应告知其享有申请回避、自行辩护、聘请律师等诉讼权利。4.救济被追诉人对被确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异议,被追诉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可向批准侦查机关的上级侦查机关申请复议,上级侦查机关必须在2日内予以答复;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批准侦查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由检察机关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后必须在3日内做出决定。检察机关认为应当确认为犯罪嫌疑人的,向申诉人说明确认的理由;认为不应当确认为犯罪嫌疑人的,向批准的侦查机关发出不确认犯罪嫌疑人的决定书并说明不确认的理由,侦查机关必须执行,因确认而进行的侦查活动无效。被追诉人对未被确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异议,被追诉人或其近亲属可向办案侦查机关的上级侦查机关申请复议,上级侦查机关必须在2日内予以答复;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办案侦查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由检察机关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后必须在3日内做出决定。检察机关认为不应当确认为犯罪嫌疑人的,向申诉人说明不应确认的理由;认为应当确认为犯罪嫌疑人的,向办案的侦查机关发出确认犯罪嫌疑人的决定书并说明确认的理由,侦查机关必须执行。综上,对犯罪嫌疑人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入手,就包括证明标准和程序,而在程序里面又可以具体分为申请、批准、告知、救济等四步。一旦确认属于犯罪嫌疑人的,那么司法机关就可以根据规定,对其采取一定的刑事强制措施,限制其人身自由。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多次骗取少量财物会被判刑吗?
      多次骗取少量财物会被判刑吗?多次骗取少量财物不会被判刑,一般的诈骗行为都是按涉案金额来判断的。虽涉案多次,如果达不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的,仍不能构成犯罪。但法律对电信诈骗有特殊规定。法律依据: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


·一、银行卡复制盗刷如何判刑?
      一、银行卡复制盗刷如何判刑?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故意伤害罪可以判缓刑吗
      很多犯罪分子在最后量刑的时候都希望能够适用缓刑,对于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分子来讲也不例外。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故意伤害罪可以判缓刑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


·盗窃罪条文刑法修正案八中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罪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一种犯罪罪名,一般来说在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出来之前盗窃罪的起刑点是3000元,也就是说如果盗窃数额没有达到3000元的话,那么警察是不会以刑事案件来进行立案侦查的,但是对于起刑点,刑法修正案八做了调整,下面介绍一下盗窃罪条文刑法修正案八中是怎么规定的? 刑...


·贩卖毒品罪怎么量刑处罚
      贩卖毒品也属于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定罪的时候不管具体毒品的种类是什么,同时也不管数量是多少都要受刑罚处罚,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数量的多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那到底贩卖毒品罪怎么量刑处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


·认定逃税罪的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逃税罪
      考虑到打击逃税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同时有利于促使纳税义务人依法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罪改成了逃税罪。那么具体来说如何认定逃税罪?也就是说,逃税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逃税罪 1、客体要...


·认定敲诈勒索罪注意什么
      因为敲诈勒索这一罪名,一般人一看字眼就知道它的具体含义,所以这里不再作详细的解读。这里需要解读的是,这一罪名需要提起注意的事项。 首先呢,这里的对象仅仅是指财物,并不指其他东西。例如名誉、性欲之类的,那很有可能是其他罪名。其次呢,如果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实施这样的行为,特别是到了...


·对于70岁免除刑事责任吗?
      对于70岁免除刑事责任吗?七十岁以上老人不能免于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之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之二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


·公安部非法集资通缉犯罪的通告的内容有哪些?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公安部非法集资通缉犯罪的通告,其中包括了非法集资、诈骗、吸取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财物应及时退还,可适当地减轻处罚。那么通告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具体说一说: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加快涉案款物的追缴工作,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很容易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混淆。尤其是故意杀人罪中未将人杀死和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时候,更是让很多人分不清楚这两个犯罪。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


·后罪在前罪之前算累犯吗
      不算。因为累犯成立的要求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