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预售风险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商品房预售,俗称“卖楼花”、“卖期房”,这种制度是从香港引入的,而国外大多实行的是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度。商品房预售是我国目前房地产转让的一种最主要的买卖方式。虽然国家近来出台了一些规范商品房销售的条例、规定及司法解释等,但在商品房预售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



  

  交易标的不确定,购房者风险大



  

  在商品房预售中,因在建工程的建设工期长,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因而买期房的面临的风险比一般买现房的大得多。例如,有时开发商预收了购房者房款后,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所建项目不能继续进行,甚至停工,给购房人造成巨大损失。有时因为种种原因,个别开发商未能按期竣工或如期交付房屋,使购房人无法按时进住或出租。有时购房人在交付了首期房价款后,个别开发商会以种种借口提出后期的房价款要涨价,甚至要求已经付过首期房价款的要重新加价等,使购房人无所适从。



  

  商品房预售合同期诈



  

  1.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只取得一种期待权,并未真正获得房屋所有权,因而常见开发商将一房多售,或将已售出的房屋再行抵押等合同欺诈行为。



  

  2.商品房预售协议除法定标准合同之外,其余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都由开发商事先拟定好,并在售房现场签订,因此常有开发商利用这个机会,在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中约定不公平、不平等条款以免除其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排除或限制购房者主要权利等等,加之消费者法律知识欠缺,很少有能力对签约进行讨价还价,不可避免地损害到自身利益。



  

  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



  

  开发商往往夸大其辞,将在建房屋描绘成世外桃源,以吸引更多消费者与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当房屋竣工后,经常会出现实际交付的房屋质量、面积、环境、设施与原介绍的文字材料、广告宣传相去甚远的情况,这时购房者往往已支付了房价款,变得非常被动和无能为力了。当然,这种情况在最高人民法院今年4月28日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有了改善。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房地产销售广告进行了规范。



  

  预售的商品房产权上有瑕疵
  1.部分产权。某些企业因效益不好,将企业自管房屋(如集资建房)以低于市场价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是部分产权房屋。
  2.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经营的商品房。某些乡村或郊区单位擅自将集体土地进行开发,或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村合作,由乡、村出土地,开发公司出资建造商品房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产权证书”往往是村民荣誉证或乡里自制的房屋产权证书。
  3.联建的商品房。联建是一方提供土地,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联合开发建设商品房。提供土地的一方大多数是通过国家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只能自用,不得上市出售。因联建房屋未向国家缴纳地价款,最终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
  4.改建房屋。某些企业或单位,将自有的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后进行预售。
  5.开发商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立项、工程规划、工程施工到销售等未经法定程序审批,因此该建设项目违法,购房者也就无法取得商品房产权证。



  

  房地产开发商的其他不规范行为
  1.某些开发商仅取得临时土地使用证,就以临时销售许可证销售超过政府部门核准销售范围以外的其他部分房屋。
  2.某些开发商伪造虚假销售许可证或以其他楼盘销售许可证销售该房产等。
  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的实力远弱于开发商,基于对弱小消费者的特别保护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目的考虑,各国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都十分注意加强保护购房者的利益,以预防纠纷的发生。我国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理论设想,在吸收境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一些较为完善的措施,保护好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如今离婚早已成为了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很多夫妻感情破裂后,选择离婚。而大部分离婚家庭都涉及到房产分割,这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如果房产归一方所有,则应该办理过户手续,明确房产的产权。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回答。 一、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房屋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是家的象征,让人有安全感,此外,房屋还是夫妻甜蜜生活的住所,是他们心理的归属。可当夫妻离婚时,它就成了一把利刃,大多数夫妻都会争夺、分割,但他们不知道有些房屋是不能分割的。那么,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


·一、夫妻离婚时离婚房产公证价值的费用是多少?
      一、夫妻离婚时离婚房产公证价值的费用是多少? 夫妻离婚时离婚房产公证价值的费用为:不同地区的公证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有按比例收取,也有规定了固定的金额。通常情况下为: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


·其实在买房的时候只考虑解决首付的公民并不是没有
      其实在买房的时候只考虑解决首付的公民并不是没有,买房绝对不能够存在着攀比的心态,看见别人都有自己的实际能力不够的情况下也要向银行贷款买房。房贷将是自己在日后的工作和生活当中需要长期背负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决定贷款买房之前就要知道,在我国按揭买房子要注意什么? 在我国按揭买房...


·房产证上写的我俩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属于共有的吗?
      房产证上写的我俩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属于共有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


·一般来说在房本上有谁的名字,那就意味着该房产有他的一份,因此
      一般来说在房本上有谁的名字,那就意味着该房产有他的一份,因此人们才会对在房本上增加或减少名字如此敏感。其实实践中,男女在结婚之后要求在房本上加名字的情况比较多。那此时,究竟应该如何来假名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共同买房房产证怎么写 夫妻共同买房是一个很普遍...


·买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大事,有的人为了买房子攒了一辈子钱,这
      买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大事,有的人为了买房子攒了一辈子钱,这钱可不能随便就花出去了。作为房地产方面的门外汉,事先了解清楚应该如何买房,其实这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告诉您究竟该如何买房才是比较好的。 一、购房者应如何买房才好 第一步验证:买房前应该多方了解开放商...


·二手房出租要缴纳哪些费用
      进行房屋的出租,无可避免也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而新商品房的出租与二手房出租所需要缴纳的费用又有点不同。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二手房出租要缴纳哪些费用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出租需要缴纳的税种有: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房产税...


·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
      对于一些家庭经济不是很好,但又有购房需求的人士,购买二手房成为比较不错的选择。那我们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换句话说,购买二手房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想必有购买二手房需求的朋友,应该会关注这些问题,下面我将为您作比较详细的讲述。 一、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 1、首先要确定房屋的...


·一、二手房合同中一房多卖如何避免出现?
      一、二手房合同中一房多卖如何避免出现? 1、买房前,查询房产的所有人 选好了房子之后,与卖方进行交易的时候,要确定房产所有权人是和你交易的卖家是同一个人,一套房子不可能同时归属到很多人名下,除非是公有产权人,其他没有例外。交易时,和卖家一同去房管部门进行查询产权的归属。如果你...


·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
      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一、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