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误工费替代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交通事故误工费替代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1、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2、替代费
  
  一般在交通事故当中没有替代费这种赔偿。
  
  代替费用是为了节省原应列入共同海损的费用而支付的费用。这项费用的支付不仅须经船货双方的同意,而且不得超过被节省的费用。支付此项费用的目的在于,以较小金额的费用代替更大金额的费用,减少船货双方的损失。例如,船舶在避难港修理期间,船方支付了修理工人的加班费,从而缩短了船舶在避难港的停留时间,减少了本应支付的一系列费用(如避难港费、船员工资、伙食费等)。此项加班费即属代替费用,应列入共同海损。
  
  二、交通事故要求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
  
  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
  
  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
  
  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在治疗终止或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1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
  
  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
  
  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
  
  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或者是营运类车辆要求赔偿误工费合情合理,但是我们要注意替代费这是在海商海事运输中才会存在的,因此,要求肇事者赔偿替代费的这种做法是无理的。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我们虽然有的时候是属于主要责任人,但在履行赔偿义务的时候也不能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第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及时报警外,还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第二,如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的,需督促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如牵扯人身损害,需等待治疗终结或者病情稳定。一般情况下,人损情况无法通过协商与保险公司达成...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的赔偿主要是除了赔付医疗费以外,对于造成伤残的,还要赔付残疾赔偿金,而伤残等级的划分从严重到轻度,分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至于何时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3...


·犯人交不起罚金在监狱可以减刑吗
      不交罚金会影响判刑,但与减刑没有关系,减刑主要取决于罪犯在监狱的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示例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示例 简单车辆质押合同范本 甲方(出典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 _____________ 合同约订履行地点: ____...


·一、交通事故轴索损伤评级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轴索损伤评级标准是什么?一般可以定为九伤残,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怎么赔偿的?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怎么赔偿的? 交通事故打官司当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


·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一方应当向受损害方根据当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来进行赔偿。那么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又该如何计算呢?我们为您带来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 云 南 省 ...


·每到节假日,车流量就会剧增,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增加。这个时
      每到节假日,车流量就会剧增,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也会增加。这个时候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广大车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我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急人所求,跟您分享一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


·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处理在生活中,交通事故经常发生,家里有车的朋友肯定都不想碰上交通事故。但是,不管以后会发生什么,最基本的知识我们还是应该要了解的。比如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您都应该了解明白,不仅可以在你遇到麻烦的时候帮助你,也可以帮助身边的朋友解决一些困难。的我们将在下文...


·交通事故立案的标准
      交通事故立案的标准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中第二条第一款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和《刑法》中第二章的第133条规定造成人员伤亡的被判刑的规定。   二、根据 1、《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司法解释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中第二条...


·醉酒驾车属于犯罪行为
      醉酒驾车属于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最终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追究刑事责任后,会影响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参军、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考取军校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录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