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山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为了加强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山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为了加强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统一施工资料的编制内容和要求,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山西省有关部门制定了《山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为了更好的解读管理规程,我们为您整理了对于建筑从业者来说比较重要的两个部分,一是管理规程的基本规定,第二是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供您参考。
  
  一、基本规定
  
  1、施工资料管理应以工程合同文件、审批文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作为依据。
  
  2、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
  
  4、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内容应真实可靠、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且参建各方应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5、施工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资料进行全过程管理。建设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6、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经过评审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7、施工资料应统一按本规程第5章、附录B和附录C规定的表格填写,本规程未规定统一表格的,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做出规定。
  
  8、执行本规程的各参建单位,应依据现行标准,正确选择并及时修改检验表格中的技术要求,其余部分不得随意更改。
  
  9、施工资料不得任意涂改、随意抽撤、损毁、损毁,严禁伪造,对于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故意隐瞒质量隐患而造成文件不符合真实情况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施工资料电子档案的编制应依据施工或监理合同进行,编制范围及要求、验收与移交应符合国标《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 - 2014、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 117 - 2007的要求。
  
  11、施工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施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二、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
  
  (一)建设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管理应承担下列职责:
  
  1、负责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的收集、管理、组卷、归档工作。
  
  2、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必须按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并保证开竣工手续和文件完整,齐全。
  
  3、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
  
  4、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按照山西省关于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报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5、在与施工、监理等企业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单位、施工资料档案的编制要求、承担单位、编制费用,移交期限和编制份数;如果要求各参建单位编制施工资料电子档案,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
  
  6、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施工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施工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7、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保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8、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办理应由建设单位签认的施工资料,并收集和汇总各参建单位归档的施工资料。
  
  9、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施工资料进行预审验收,施工资料不符合本规程规定的,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要求其整改和完善。
  
  10、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均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施工资料档案管理人员,施工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及时收集、汇总各参建单位立卷归档的施工资料,并按类别、形成时间进行登记、立卷、保管,工程竣工后按规定进行移交。
  
  11、单位工程的沉降观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承担,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沉降观测报告。
  
  12、对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施工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施工资料档案。
  
  13、竣工图的绘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也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绘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承担费用。
  
  (二)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管理应承担下列职责:
  
  1、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负责编制两套监理资料,其中移交建设单位一套,自行保存一套。
  
  2、监理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 - 2013的有关规定。
  
  3、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在施工阶段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资料的形成、收集和归档工作,保证施工单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4、对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5、监理资料在移交和归档前必须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字,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三)施工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管理应承担下列职责:
  
  1、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部门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各级施工资料的管理部门应配备工程技术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施工资料应及时通过报验、报审程序。主要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应先通过本单位技术、质量部门审核后才能报监理(建设)单位核验、审批并办理签章验收手续。
  
  3、施工资料的申报和审批应有时限要求,并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各单位的责任;如无约定,施工资料的申报和审批不得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4、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资料的编制要求、质量标准、移交期限和编制份数。分包工程完工后应按约定移交施工资料。
  
  5、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资料。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施工资料。各分包单位应负责将本单位形成的施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并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施工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
  
  6、接受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监督和检查。
  
  7、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两套施工单位资料,其中移交建设单位一套,自行保存一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资料的管理应承担下列职责:
  
  1、应按合同和本规程的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并接受建设或监理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形成和积累、归档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2、施工过程中,及时对需要勘察、设计单位签认的工程施工资料签署意见。
  
  3、工程竣工验收,应出具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山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一部分内容。从业者在管理施工资料时,要严格遵守管理规程的内容,履行规程的职责。在从事施工资料管理工作之前,从业者应该先进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学习,从而更好地了解这份工作,了解自己所要担负的责任,以免在日后工作中,发生特殊情况。


·提起劳动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劳动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


·商铺员工在商场摔伤的话谁来承担责任?
      商铺员工在商场摔伤的话谁来承担责任?商场每到周末就人流量很大,有些商场设施陈旧,管理不善。遇到下雨地面湿滑,商场没有及时打扫清洁,商铺员工在商场摔伤的话,谁应该承担责任呢?商场在日常经营中应该履行什么义务?且看带来的分析。 一、谁来保障商场员工的人身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


·有毒有害工种包括了哪些?
      虽然法律中规定一般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而女干部则需要达到55周岁。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也存在那种提前退休的情况,而一般都集中于有毒有害工种中。究竟法律中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有毒有害工种包括哪些 《...


·家庭主妇的误工费应该怎么进行计算家庭主妇为家庭提
      家庭主妇的误工费应该怎么进行计算家庭主妇为家庭提供的劳动也是有经济价值的,她从事的家务对于其他正常务工的家庭成员是有支持和保障作用的。其无法正常从事家务,其连锁反应是,丈夫和孩子都受到影响。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招聘无法按时入职怎么办
      工作久了我们就可能成为公司的招聘者,帮助公司招聘员工,但是可能由于公司的发展问题或者是公司内部的一些原因,这些新招聘的员工可能还暂时不需要他们入职,但是已经约定了入职,这样的话我们可能就比较难做。那如果招聘并不大确定无法按时入职安排的话我们要怎么做呢? 无法让招聘者按时入职...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屋面工程是重要的单位工程之一。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商品房的正常使用,如果屋面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商品房顶楼就面临漏水风险。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加强质量管理,按照规范验收。那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伤鉴定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
      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肯定是没有办法正常上班的,在医院治疗的时候或者去做工伤认定期间都要耽误一部分的时间,这都是情有可原的。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员工可能还是需要做一个详细的工伤鉴定的。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鉴定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 一、工伤鉴定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 ...


·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个人辞职后入职的新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辞呈和离职证明又能否证明已经解除劳动关系,这关系到个人能够顺利入职,了解任职的相关情况至关重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详细介绍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一、区别 1、退工单和离职证明是不一样的,退工单应该去职...


·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员工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等。所以对于受伤的员工来说,工伤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工伤认定,自然的是需要被认定为工伤的,所以应该具备一些被认定为工伤的依据。那么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一、工伤...


·安排加班不算工资怎么办
      安排加班不算工资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母亲没有工作能不能得到抚养权?
      我国法律对抚养权的划分遵循子女利益优先原则,所以很多离婚人士关注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而且,有很多人对子女抚养权问题比较疑惑。那么,母亲没有工作能不能得到抚养权?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抚养权的确定办法 (一)总的原则 1、两周岁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