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
  
  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那么其他人要是再使用自己的专利,否则就会构成专利侵权,自然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而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就需要先经过同意,也就是专利许可。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呢?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
  
  1、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规定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独占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这种许可的特点是许可人本人也不能使用这项专利,同时也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授予同样内容的许可。
  
  2、排他许可。是指许可人不在该地域内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同样内容的许可合同,但许可人本身仍有权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专利,这种许可也称独家许可。
  
  3、普通许可。也称非独占性许可它是最常见的专利许可方式,即许可人在允许被许可人使用其专利的同时,本人仍保留着该地域内使用其专利的权利,同时也可以将使用权在授予被许可人以外的第三人。
  
  4、交叉许可。也称互惠许可或相互许可,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允许对方使用各自的专利。
  
  5、分许可也称再许可、从属许可。指原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的事先同意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专利权或者其中一部分权利在授权给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未经许可人事先同意,被许可人无权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分许可合同。
  
  二、专利许可的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无论其专利实施权是如何取得的,都必须承担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的法定义务。
  
  (一)、所谓许可,一般是指一种可撤销的、允许某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承诺。许可一般应由权利人给予,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由政府给予,这取决于法律的规定。
  
  (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无论其实施许可来自于专利权人的自愿许可还是由专利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的强制许可或国务院批准的指定许可,都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严格地说,许可特别是法定许可所解决的仅仅是被许可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合法性问题,而并不完全解决许可关系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所有问题、特别是权利义务关系问题。
  
  法律要求专利实施人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许可合同,其实际意义在于:
  
  1、专利实施行为与具体交易过程是非即时性的,往往持续时间较长,需要通过书面形式记载并证明合同双方当事人全部权利义务的内容和合同关系的成立;
  
  2、在约定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证明许可事项的存在,证明专利实施人实施专利的合法性;
  
  3、即使是在法定许可的情况下,有些具体内容仍需要当事人通过合同加以约定;
  
  4、在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作为他方追究该方违约责任的依据。按照本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是被许可实施专利的人应履行的义务,也是专利权人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法定许可)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只是在不同的许可方式下,该使用费的金额确定方式不同。在约定许可的情形下,由合同约定金额;在强制许可的情形下,有约定则按照约定,约定不成则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裁决;在指定许可的情况下,由国家规定。
  
  (四)、无论被许可人以何种方式获得专利实施许可,他都没有超越合同的权利,都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到底专利许可有哪几种方式?上文中为您做出了介绍,主要分为了五种方式,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以及分许可,其中不同的许可方式下,被许可人可以利用专利的程度和使用范围不同。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同一商标在不同行业不同产品中使用是否构成侵权
      不是,不同商品使用同一商标不会构成商标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申请商标变更流程及变更材料有哪些
      申请商标变更流程及变更材料有哪些? 一、准备申请书件: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A、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复印件(直接到...


·商标注销申请费用是多少?
      商标注销申请费用是多少? 一、商标注销申请费用是多少? 商标注销申请费用是:注销商标是不收费的,但是要是找代理公司注销商标的话,注销时是需要收取一定代理费的。商标局主动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不使用注册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或者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商标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将...


·软件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软件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加重,软件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也受到您的重视,想要避免自己的软件著作权被侵权使用,首先我们就要确定的是软件著作权归属与谁,今天整理了关于软件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在通常情况下,软件著作权一般由软件开发者享有。但是...


·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人要写的一份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需要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就按要求填写完整。这里需要注意地是,申请人签章的时候需要是原件,并且要与申请人名称一致。2、双方订立的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这里需要注意地是,转让合同中要明确转让的软件名称...


·商标的原始取得都有哪些原则
      商标的原始取得都有哪些原则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具备了法定条件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直接取得的商标权。这种权利的取得是最初的,而不是以原商标所有人商标极及其意志为依据而产生的。当前,各国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原则:(1)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


·在我国恶意抢注商标会被撤销吗
      在我国恶意抢注商标会被撤销吗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撤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


·版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版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版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着法律保护的范围内 法律所保护的标的,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渐的扩张,几乎涉及到一切智力劳动的创作成果。为了包容各类的创作,以及适应未来可能发展出的新的传播方式,各国著作权法一般采概括性的规定与列...


·关于版权的保护每年要好多钱
      关于版权的保护每年要好多钱 一、关于版权的保护每年要好多钱 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目前在我国,申请作品著作权费用为:官方的费用是300元,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需要副本的话每个副本50元。是一次性的费用,不需要每年交费,可以自己办理或者找代理公司办理,自己办理...


·商标宽展一定会成功吗?
      商标宽展一定会成功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一般商标宽展实际审查时间为...


·商标权起诉著作权侵权可以吗?
      商标权起诉著作权侵权可以吗?商标权起诉著作权侵权是可以的,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就构成了商标侵权,也是违反著作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的。二、著作权侵权的认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