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依据什么判决抚养权归属?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法院依据什么判决抚养权归属?
  
  
  夫妻离婚时,如果能自行对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不管归哪一方抚养,或者是双方轮流抚养、共同抚养,法院一般都不会干涉。
  
  
  如果对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虽然说都是孩子的亲生父母,理论上给谁都可以,但法院总要依据一定的规则来作出判断。
  
  
  法院作判决总的原则就是一个,即“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当然,这个原则在法院判决时要通过很多具体情况来衡量。下面就介绍一下可能影响抚养权归属的一些因素。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明了以下规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判决抚养权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我国对做这类权力的判决有着较为详细的要求。规定这类抚养者必须是对子女的成长是有利的,符合相关的抚养条件的。如患有疾病或相对品德行为方面有严重的问题的人,我国的法律不予支持这类抚养。
  
  
  
  


·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要怎么买卖?
      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要怎么买卖? 一、小产权房的买卖是否合法? 小产权房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是不允许交易的,买卖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在购买了之后,如果出现了问题而调解不成,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就算买了小产权房,也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一些与商品房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小产权房是无效的...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 一、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 一是“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有可能拿不到,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二是签“老式”合...


·买卖双方自建房拆迁补偿金应该怎么划分?
      一、买卖双方自建房拆迁补偿金应该怎么划分?买卖双方自建房拆迁补偿金一般会划分给买方,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离婚协议对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对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


·农村房屋买卖手续是怎么样的?
      回到农村可以发现,农村的房屋不再是以前那种单调没有特色的平民房屋,而是一些高至五六层的楼房。因为农村的土地资源丰富,所以很多人利用这个资源建起了楼房,很多楼房建好了都会进行出租和售卖。那么农村房屋买卖的手续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农村房屋买卖的手续是怎样的 买卖双方...


·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
      开家企业是需要占用土地,那么就会征收企业房产税,对于现在很多创业的人来说,很多人都不知道企业房产税如何缴纳,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 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1)房产原...


·二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找物业吗
      二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找物业吗?二房东不退押金不可以找物业,房东不退押金,此种涉及财产纠纷,一般情况下,派出所、物业、居委会都不作干涉,建议诉诸法律来解决,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


·从租赁房屋的主体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个人租赁房屋和单位租赁房屋
      从租赁房屋的主体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个人租赁房屋和单位租赁房屋。其中个人租赁房屋的多半都是为满足租赁的居住需求,因此往往租赁的也是民用房。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也是需要签订租房合同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份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模版,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模版 根...


·被拆迁房屋的补偿由评估决定
      被拆迁房屋的补偿由评估决定对公民的房屋进行拆迁的,必须要对其作出相应的补偿安置,但此时该如何来计算这个被拆迁方面的补偿数额呢,实践中可以通过价值评估来确定。接下来,爱土拆迁律师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评估决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内容。 (一)基本案情 2012年3月20日,雨山区人民政府...


·房产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而在进行房产诉讼时,我们还需要注意相关事项。那么,在实践中,房产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一裁终局。 如果购房...


·离婚时婚后房屋出售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婚后房屋出售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