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法官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司法实践中,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就成了比较重要的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变更抚养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具体的法定事由: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四)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肯定是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而日后,也有可能因为一些客观情形的改变,而需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至于该如何来变更抚养权,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


·夫妻离婚给多少抚养费好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夫妻离婚给多少抚养费好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


·一、女方出轨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女方出轨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女方出轨财产分割会对女方进行少分一点财产,对于因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通常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对无过错方会适当多分财产,如果能证明一方与第三者有同居行为,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


·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想怎么写就怎么写,非常随意,导致实际分割财产时,常常发生纠纷。那么办理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才能避免这些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1、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


·索要彩礼也会违反民法典吗?
      索要彩礼也会违反民法典吗?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还有就是通过媒人要对方索要,而且现今社会的索要有车、房才结婚的“风俗”也违反了这一条,婚姻是...


·一方的养老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今虽然年轻夫妻离婚是居多的,但也不能说中老年人就不会离婚了。而要是中老年人离婚的话,除了一般的财产外,还有可能会涉及到养老金。那此时一方的养老金是否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呢?要是算的话,则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作出分割。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的养老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


·彩礼钱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钱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


·抚养权的判定要考虑什么因素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产生了争议的话,这种情况下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处理了。而法官在对抚养权进行判定的时候,也是需要实际考虑到一些因素的,那到底抚养权的判定要考虑哪些因素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抚养权的判定要考虑什么因素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争议的焦点除了财产问题...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一)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


·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
      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主体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无过错方。因此,应注意排除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主体与对象的情形: (1)离婚损害赔偿针对的义务主体是有过错的配偶,对于与过错方损害行为有关的第三者,无过错方不能向第三者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只能通过其他途径如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等...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在需要资料上面,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在具体的要求上面存在些许差异罢了。现实中,当事人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意味着就要准备不同的资料才行。那究竟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


·小孩抚养权去哪里办理,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在离婚时,双方需要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在协商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书,办理户口手续,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为孩子的户主。在离婚后,若发生孩子抚养权的变更的,小孩抚养权去哪里办理?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小孩抚养权去哪里办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