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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挪用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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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金挪用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2、未全部退赃的;
  
  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刑法对于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是进行了精确化的,比如挪用资金30万或者挪用资金3万元没有归还的,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者被归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的,在三年的有期徒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月,能够全部退赃的肯定是对量刑会起到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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