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怎么办违约金的规定是为了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促使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约定时,双方一般都是坚信自己不会违约的,所以不太在意违约金的高低。但当自己确实违约之后,面对高额的违约金却无力承担时应该怎么办呢?下面由我们为你解答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怎么办这一问题。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怎么办1、违约金协商一致且不违法时在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不违反法律和产生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下,遵循其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是民法典的核心,也是合同能被遵守和履行的前提条件。当事人事先就违约金事项意思表示一致,且该约定违约金比例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会产生明显不公平时,该约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债务人应及时履行债务,以免除或减轻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而不应以原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拖欠债权人货款久久不还,从而造成债权人经营困难。如果对债务人这种逃避债务的行为予以支持,将助长违约者的侥幸心理,造成大量违约现象的发生,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经营环境的形成。2、实际损失无证据证明的情况时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害赔偿是指合同一方因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对方有权请求违约方对因违约所产生的损失给予赔偿,它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损害赔偿包括实际损害和可得利益,但都应有证据能够证明,而且可得利益的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逾期付款纠纷中,债务人如按约定归还货款,从一般善良经营人的角度看,债权人因此依法可得多少可得利益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法院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逾期付款纠纷争议的标的是金钱给付义务,与民间借贷的标的是相同的。因此,当事人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也应参照此规定,以不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为宜。这是从善良经营人的角度推算债权人因债务人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时的可得最大利益,也是债务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其违约可能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当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因债务人逾期付款给其造成损失高于此规定的另当别论。至于债权人的最小可得利益,应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3、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民法典规定只有在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时,才能要求减少。何为“过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但民法典颁布前的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总额。”为防止当事人滥用自行约定的权利,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对超出部分,可不予保护。另外,法院对当事人违约金的干预还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达地区违约金应适当高些,以与当地高速运转的经济状况相适应。以上是我们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怎么办所做的解答,当违约金协商一致,且并违法法律规定的比例时,违约方即使认为过高也需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当合同约定违约金违法法定比例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高出法定比例的违约金不受法律保护。


·一、拆迁补偿款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一、拆迁补偿款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


·合同法定金条款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定金条款的问题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中有对应规定。民法典定金条款《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如何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分析
      如何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分析一、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所谓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换言之,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处所说的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 具体包括: 第一、放弃到期...


·个人债务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个人债务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不可以的,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只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不能将共同财产均进行拍卖。另外,必要的居住场所可以查封,不能拍卖的。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


·关于处理拖欠货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关于处理拖欠货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关于处理拖欠货款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 被告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但未提供证据以予反驳,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本案被告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被告虽有异议,但未提供证据以予反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


·大学生无息贷款怎么申请?
      大学生无息贷款怎么申请? 大学生无息贷款怎么申请?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机构”)。所要提交材料包括: (1...


·欠钱不还会影响办理证件吗?
      欠钱不还会影响办理证件吗?欠钱不还会影响办理证件,若是债权人向法院提出了限制消费令的请求,那么办理签证等证件的办理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条 民事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有权对义务人...


·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算
      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算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签订借款合同或者是让对方打下借条都是很有必要的。不过,一些债务人会在借条中制造各种陷阱来逃避还债的义务。那么,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


·夫妻之间赌债算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之间赌债算是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


·个人债务纠纷的法律时效是多久?
      个人债务纠纷的法律时效是多久? 一、个人债务纠纷的法律时效是多久?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