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的作用非常大,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人防工程的防护效果。各个省市都有这方面的相关管理办法,湖南省也发出过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下面我们跟随我们来了解下“通知”的具体内容。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湘防办字〔2006〕46号
  
  各市(州)人防办公室:
  
  为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204号令)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国人防〔2006〕58号),加强我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的质量管理,确保人防工程的防护功能,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我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管理及产品的生产和安装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委托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我省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二、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和安装的企业必须持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
  
  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必须按照国家人防办批准的标准图纸、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安装和检测,定点生产企业和建设单位均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
  
  四、人防工程安装防护设备前,定点生产企业必须依法与建设单位签订供销合同,统一使用国家示范合同文本,并报工程项目所在地市(州)人防办备案。省人防办定期对合同备案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定点生产企业应建立有关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具体的设备型号和数量、人防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孔口防护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记录、隐蔽验收记录、材料质保单等),并在十天内由建设单位报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六、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年检由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企业年检时填写《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年检表》一式四份,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
  
  (二)、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于每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考核。年检合格的,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在年检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年检不合格的,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将勒令停产,限期整改。如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将报请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取消其定点生产厂资格。
  
  七、省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在我省销售和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必须到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以取得在湖南省的销售资格,进行登记备案时必须持有下列有关文件和资料:
  
  (一)在我省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章);
  
  (二)产品在我省有固定存放场所的证明;
  
  (三)营销人员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人有变更,及时出具变更情况;
  
  (四)国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厂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2002年至今的年检登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六)生产标准、选用图集、工艺要求、质量管理标准化贯彻情况及ISO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企业简介、2002年以来参与的典型工程项目(4至6个)的防护设备供货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章)、质保资料、质量评定资料、防护分部验收资料、回访业主情况反馈及使用单位情况反馈;
  
  (八)常用防护设备(含阀、地漏等)的销售指导价格 。
  
  八、省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防护设备在我省安装前,必须向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进行质量验收(分批次),经湖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安装。
  
  九、严禁任何省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在我省非法进行产品生产,登记备案后取得销售资格的省外定点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销售和安装,并定期接受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检查监督,每季度将销售情况上报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否则将取消其在我省的销售资格,并依法查处其非法销售情况,同时,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取消其定点生产厂资格。
  
  十、人防工程一律不得使用未经备案登记取得我省销售资格的省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或者任何非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否则人防主管部门对相应工程不予以竣工验收,一律视为不合格。
  
  十一、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通知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湖南省为了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的质量管理,特下发了《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应该说湖南省还是非常重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在通知的指引下,相关部门要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采购、安装、维护等方面加强管理,实现规范操作。


·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了意外,第一时间就是送到医院去救治,之后就是商定赔偿等细则,但是在申请赔偿之前,最好是去做一下工伤鉴定,那么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呢?您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工伤职工应当...


·书写非法集资假合同的员工如何处理?
      非法集资的不法分子利用高回报率和老百姓的心理骗取集资的钱财,事实上非法集资的活动根本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与老百姓签订的合同也都是伪造的假合同,但是如果书写假合同的员工不知情,那么对书写非法集资假合同的员工如何处理? 一、书写非法集资假合同的员工如何处理? 涉嫌集资诈骗罪...


·工伤认定后辞职单位给补偿吗?
      劳动者在工伤认定后确实属于工伤情况,用人单位应当给与补偿,但是劳动者在工伤认定后辞职,用人单位还需要给补偿吗,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到您。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如今大部分新建小区都会修建地下停车场,作为小区重要的配套工程,这种地下工程对防水要求很高。施工方必须做好防水工程,这样在雨季的时候,才能避免被水淹。在工程质量方面,国家有相应的验收规范。那么,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


·工程质量不合格找什么单位投诉?
      工程质量不合格找什么单位投诉?工程项目通常情况下很难凭借个人力量完成,作为项目法人常需将工程项目对外承包,而工程承包后发包人最为关心的莫过于工程的质量问题。虽说在施工完成后会有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但这并不能保证日后不会发生纠纷,如实际工程质量不合格。那么工程质量不合格找什...


·司法鉴定工伤要多少钱?
      有一些朋友在工作过程中受了伤要求公司进行补偿的时候可能与公司达不成一致,最终引发了诉讼。在诉讼的过程中,要通过司法鉴定工伤等级,这个鉴定结果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那么有些朋友就很关心,司法鉴定工伤要多少钱呢,这个钱又该谁出呢?今天,让我们告诉您答案吧。 一、司法鉴定工伤要多...


·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劳动过程中非常容易发生意外并导致劳动者受伤,为了保证这些劳动者可以拿到相应的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专章规定了劳动者所在单位应该对其进行工行赔偿,并且对赔偿项目和数额也作了具体的规定。下面就随我们一起看看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


·无锡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是怎么鉴定的?
      在现代,有很多人在工作中会受伤,受伤的情节有轻有重,现在给您讲讲关于无锡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如何规定的,遇到这类的事情又该如何处理,还要视情节的轻重,如果情节轻,可以采取自行治疗,如果情节重,那么就要申请工伤认定,并让其进行相关的赔偿。 无锡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如何规定的 各市(...


·新职工入职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到了毕业季,找到工作的是一个令人开心的事情,而在这个过程后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在入职时签订公司入职合同。有时候签订合同出现问题,后期可能会给劳动者造成较大的损失。那么,新职工入职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公司入职合同应该怎么签? 1...


·劳动合同签五年试用期应该是签多少个月
      劳动合同签五年试用期应该是签多少个月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可约定,也可不约定。若需要约定的话,则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从1天到6个月时间不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


·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内容有哪些
      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内容有哪些(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发生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